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月14日在沈阳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省纪委委员54人,列席376人。全会由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 《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鲜明态度,体现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自觉,体现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坚定决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省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刻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充分肯定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入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全会认为,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及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挺纪在前、正风反腐,着力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出新步伐,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重点抓了五件大事: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做合格共产党员。二是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配合中央纪委查处苏宏章、王阳、郑玉焯拉票贿选问题及王珉等人在选举中的严重违纪问题,彻查2013年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问题,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有力推动了换届风气的根本性好转,极大地提振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全省上下期盼已久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正在逐步形成。三是扎实开展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省纪委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整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集中查处通报一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典型腐败案件,部分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严明换届纪律,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确保选对人用好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五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辽宁拉票贿选案为镜鉴,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省委举办新一届市级“两委”领导班子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学习班和新一届省“两委”培训班,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会认为,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风和纪律建设扎实推进。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着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把整治扶贫领域问题作为重点,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政治巡视,实现省委换届前巡视全覆盖,巡视利剑作用不断增强。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实现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培育崇廉尚廉的社会风尚,正风反腐的思想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理门户,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认为,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靠的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靠的是省委和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效发挥,靠的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靠的是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和勤奋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必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提出,今年将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把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作为主线。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全面部署,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下大气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动态过程,不断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到差距,真正做到向核心看齐,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到纠正“四风”、纪律审查、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各项工作中,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

第二,常抓不懈、锲而不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继续紧盯节日假期,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既不放过被立案审查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也不放过一同参与的其他党员干部。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第三,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监督执纪重点,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四个着力”和中央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敢于碰硬,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要开展专项检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各级纪委每年要盘点问责情况,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第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坚决减少腐败存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重点遏制腐败增量。要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加强国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要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要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开启新一轮巡视全覆盖。要制定十二届省委巡视全覆盖工作规划,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为实现新一轮巡视全覆盖开好局、起好步。要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狠抓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优先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更好发挥巡视的震慑作用。规范和指导建立市县巡察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六,创新组织制度,持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完善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工作机制,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职制度。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三转”。要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督促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与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和机关党委、纪委协调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第七,扎实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警示教育课程,为管党治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第八,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工作规程,严控自由裁量权,把执纪审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加强“一案双查”,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要加强组织建设,严格选人用人标准,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把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进来。各级纪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又要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给予关爱和支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及省委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向党的十九大交上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优秀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