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白天鹅标志”的宣传可谓不遗余力,其宣传图片覆盖瑞典34个城市的公交和地铁站,这是瑞典一处地铁站里的宣传图片。
“欧盟之花”:有权抽查生产车间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许多欧洲国家加速实现一体化的过程中,一朵“绿色花朵”在当地的消费品上越来越频繁地出现,这就是著名的“欧盟之花”(又称“花朵标志”)——欧盟国家1992年出台的一种自愿性付费生态认证标签。从外观上看,这个标志的核心是一朵绿色的花,形似希腊字母“E”,周围环绕着12颗蓝色的星星。在被认证产品上,这朵绿花必须始终和许可证号一起使用才有效。
“欧盟之花”是由欧盟的专家、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和环境非政府组织一起合作制定和审查的。截至2016年9月,“欧盟之花”颁发的许可证有1998个,覆盖的产品(不包括食品和药物)和服务多达38760种,这些产品每3到5年就需重新审查一次,标签申请和许可证颁发由各国主管机构来管理。
2015年的数据显示,获得“欧盟之花”许可证最多的国家依次是法国、意大利和德国。为了兼容部分成员国前期自行制定的生态标签,欧盟2000年在生态标签补充条例中规定,各成员国可以制订本国的生态标签体系,但产品的选择标准、生态标准应与欧盟生态标签体系保持一致。这样一来,“欧盟之花”就能和前面提到的“蓝色天使”、北欧的“白天鹅标志”一同适用了。
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纪末以来,“欧盟之花”在欧盟与一些国家的贸易冲突中成为焦点。美国、加拿大等国认为贴有“欧盟之花”的产品过分强调使用再生材料,并缺乏透明度。另外,“禁止进口海豹皮和用夹腿陷阱捕获的动物毛皮”等规定,也有保护欧洲产业之嫌。
但是,由于“欧盟之花”使用和申请的价格不菲,流程严格,授予生态标签的欧盟成员国机构有权抽查生产商的生产车间及产品,以保证产品的环保真实性,所以贴有“欧盟之花”的产品在欧洲和全球享有的声誉日隆。2008年,欧盟委员会把“欧盟之花”纳入欧盟可持续消费和生产行动计划,打通了绿色花朵与绿色公众采购(GPP)、耗能产品生态设计之间的联系。2010年,欧盟又减少了“欧盟之花”认证的成本,简化了程序,这都说明欧盟在进一步推进绿色认证方面可谓雄心勃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