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中国江西网记者从鄱阳县纪委获悉,因工作推诿、消极应对的鄱阳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刘国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鄱阳县水利局建设与管理股股长程池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建设与管理股股长职务。在边远山区水库检查防汛工作,手机信号不稳定未接到记者电话的鄱阳县水利局局长高扬负主体责任,受到诫勉谈话。

4月2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多次拨打高扬电话未果,随后记者拨打刘国南手机,向其反映该县凰岗镇石口桥年久失修情况,刘国南说自己是办公室主任只负责办公室工作,工程不归其管,不方便代传达意见,更无权派人去现场核查。直到事件被曝光后,刘国南、程元池二人都没有向局领导汇报。之后,记者又拨打程元池电话,向其反映危桥问题,程元池称没人没车,不方便下乡检查。经核实,该局有公务车4辆,工作用车可随时申请调配使用。他们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消极应对,决定对以上三人进行问责,并在全县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