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已经走过了70年的光辉历程。70年来,内蒙古党的建设历程波澜壮阔,成就精彩纷呈,经验历久弥新。回顾内蒙古党的建设70年的主要成就,总结党的建设70年的基本经验,对于2500多万各族儿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好地推进内蒙古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意义重大。

内蒙古党的建设是全国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党的建设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息息相关,命运相连,休戚与共。

同时,内蒙古党的建设又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点,两者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副绚丽多姿、异彩纷呈的党的建设的壮丽画卷。

思想建设达到新境界。注重从思想上建党,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法宝,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推动其他各方面建设的根本性建设。自治区党委注重思想建党,凝神聚力,靠理想信念固本培元,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借助讲师团、基层大讲堂、主流媒体等平台以及开展“中国梦·尽责圆梦”等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动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重大主题的宣传教育,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组织建设得到新提升。全区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党建的鲜明导向,强化问题意识,着力解决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政治和服务保障功能,突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进一步夯实和筑牢党执政的基层基础,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制定出台了《关于打造北疆基层党建亮丽风景线的指导意见》和农村牧区、边境地区、街道社区、国有企业等12个领域和方面的党建工作具体意见,完善了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走向全面过硬、全面进步。

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狠抓作风建设。紧紧抓住反对“四风”,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使“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区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接访、大落实“四大行动”,全面推进扶贫攻坚、创业就业、平安创建、百姓安居、人才强区、干部素质提升“六大工程”,以好的作风学本领、接地气、听民情,以好的作风查思想、摆问题、抓整改,以好的作风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使全区各级干部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教育,党的形象、党的威信、党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不断增强,全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有效提振。

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部署,持之以恒反腐倡廉,促进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自治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高悬反腐利剑,以雷霆万钧之势,果断地查处大案要案,坚决遏制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制度建设实现新突破。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的要求,不断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真正把从严治党抓在手上,让党建工作落地生根,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了从严治党的“1+3”制度体系,将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具体化,为各级党委切实明责知责、全面履责尽责、严格考责问责提供了制度载体和有效抓手。

70年的历史进程,铸就了70年的辉煌。内蒙古70年党的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不动摇。内蒙古党的建设必须把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放在首位。不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国内社会环境发生什么变化,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始终是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偏离,始终是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选择,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内蒙古的发展、进步与繁荣,是全区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区的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和完善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我们要始终牢记,全区各族人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会有光明灿烂的前途;只有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生活在祖国母亲的怀抱中,才会感受幸福和温暖;只有跟党走,坚持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必须坚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不懈怠。讲政治是中国共产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讲政治的目的在于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为实现党的纲领和目标而共同奋斗。回顾内蒙古党的建设70年,讲政治不仅关乎党的前途命运,也关系到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边疆安宁。在讲政治这个关系发展方向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我区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变。内蒙古的历史实践证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坚持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维护国家稳定和统一,是民族地区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

必须坚持遵循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不折腾。党的思想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方法,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是开拓思想理论建设新境界的“金钥匙”。70年来,内蒙古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就是党的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在党的思想路线指引下,全区广大党员和干部解放思想、开动脑筋,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和教条式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内蒙古党的建设70年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策,不仅引导蒙古民族解放运动走上了正确的发展道路,也为正确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依据。内蒙古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表明,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率先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被实践证明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不偏离。党建的最大属性是政治属性、最大功能是服务人民,党建工作只有站稳人民立场,契合群众需求,发挥好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才能体现宗旨性,才能显示出强大的威力。坚持这个根本价值立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就有了战胜一切困难、推进伟大事业的力量源泉。党的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巨大政治优势。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区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各族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和衡量党的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为我区的发展繁荣稳定提供了不竭动力。

必须坚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不走样。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党的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自治区各项事业继往开来、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少数民族干部是党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是自治区繁荣发展社会稳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能否培养使用好民族干部,是检验党的民族政策的试金石,也是检验内蒙古党的建设成效的衡量标准。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内蒙古党的建设70年的重要经验。70年来,正是一批又一批少数民族干部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才支撑了内蒙古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必须坚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不停顿。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治国安邦,重在基础;管党治党,重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的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党执政的基础。70年来,内蒙古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坚持不懈强化基层,打牢基础,坚强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内蒙古党的基层组织的不断创新,不仅提高了基层干部宣传、发动、组织、服务群众能力,也在党的工作重心不断下移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锤炼了干部的作风,增强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不仅提升了全区基层组织的各项功能,而且为打造北疆基层党建风景线增添了新的色彩。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围绕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功能,突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筑牢堡垒、强基固本,基层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蹄疾步稳,基层组织建设在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中不断完善,在创新中不断提高。

必须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败不止步。腐败被称为政治之癌,是党内政治生态最大的“污染源”。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反腐败无禁区,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自治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果断地查处大案要案;各级党委始终坚持讲政治,守规矩,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固化为刚性制度,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底线。

栉风沐雨七十载,伟大工程谱华章。70年来,内蒙古党的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自治区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继续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中,全区各族人民坚定跟党走,撸起袖子加油干,一定能将祖国北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作者系内蒙古党的建设70年课题组成员、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