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球减贫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10-18 14:04:00 | 来源: 经济日报 | 作者: 黄俊毅 | 责任编辑: 殷晓霞

关键词: 全球,减贫治理,中国方案

10月17日,是中国第四个扶贫日,也是第25个国际消除贫困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走遍了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从“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国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创建扶贫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创新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建立了脱贫攻坚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考核六大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说。

比如,责任体系方面,中央出台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

政策体系方面,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办、国办出台了13个配套文件,各部门出台了200多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针对性措施。

投入体系方面,2013年至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278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2.7%;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82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6.9%。地方政府债务安排了1200亿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金融扶贫力度明显加大,中央出台扶贫再贷款政策,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3500亿元。

脱贫攻坚精准发力

脱贫攻坚,首先要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

2014年,全国组织80多万人进村入户开展贫困识别。对贫困村,根据“一高一低一没有”(贫困发生率高于全省贫困发生率一倍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标准,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一公示一公告”进行识别。对贫困户,按照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的程序和“两公示一公告”(村里民主评议后公示,乡镇审核后公示,县里复审后公告)的要求,进行识别。

据统计,全国共识别贫困村12.8万个、贫困户2948万户、贫困人口8962万,基本摸清了我国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信息,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全国动员近200万人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补录贫困人口807万,剔除识别不准人口929万。建档立卡使我国贫困数据第一次实现了到村到户到人,为中央制定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实行最严格考核制度和保证脱贫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摸清了情况,下一步就是如何帮扶。刘永富说,为加强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力量,中央要求每个贫困村都派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帮扶责任人,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国累计派出43.5万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和基层党组织薄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派出277.8万名干部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积极帮助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干实事,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通了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

攻坚拔寨不留“锅底”

“这次脱贫攻坚,不仅减贫规模加大,而且改变了以往新标准实施后减贫规模逐年大幅递减的趋势,这是从未有过的。”刘永富说。

1986年至2000年,第一次扶贫标准实施期间,我国年均减贫639万人;2001年至2010年,第二次扶贫标准实施期间,我国年均减贫673万人;2012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由9899万减少至4335万,累计减少5564万。2017年减贫人数预计在1000万人以上,5年年均减贫1300多万人。

贫困地区自然村通电接近全覆盖,通电话率达98.2%,道路硬化率达77.9%。在自然村上幼儿园和上小学的孩子分别达79.7%和84.9%。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的行政村达90.4%,自然村有卫生站比例达91.4%,均较2012年有明显提升。贫困地区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取得了长足进步,面貌有了质的改观。

这次脱贫攻坚的目标与以往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就是不留“锅底”。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这一目标,意味着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脱贫攻坚,为全球更有效地进行减贫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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