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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无法承受期待之重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06-14  责任编辑: 杜雯

作者:周东飞

国土资源部日前强调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

本月初,有媒体报道,深圳市将对历史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理,深圳小产权房极有可能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或许正如国土资源部数日前澄清的那样,媒体没有注意到深圳土地已经全部实现国有化,因而它的非法建筑处理与小产权房合法化并不是一回事。但是,媒体对于小产权房命运的推测还是有其脉络和线索的。近一两年来,相关部门官员对于小产权房问题有过多次表态,其主旨无非两点,一方面今后严禁发展,一方面历史形成的正在研究化解措施。化解措施仿佛呼之欲出,而深圳恰有处理历史违法建筑之举,因此媒体的“误解”才显得并不突兀。

不过是数日之间,小产权房的命运急转直下。相关部门的反应没有止步于澄清的层次上,而是要求各地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为。比较一下职能部门的历次表态,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在于,化解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的说法这一次没有被提及。这很可能意味着,国家对于小产权房问题的摸底、调研以及政策论证已经完成,比历次吹风更为收紧的处置原则可能已经确定。媒体对深圳处理历史违法建筑的“误解”看似将小产权房送往了劫难之地,但这也许只是另一个巧合而已。

利用城郊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起来的住房,因为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又未交纳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税费,因而被称作小产权房。据国土部门统计的数据,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小产权房面积达到66亿平方米。与近5年来全国城镇住宅竣工面积6亿多平方米相比,这是一个怎样巨大的数据不言而喻。人们几乎已经认定,对于存量小产权房的“赦免”没有悬念。在经过了“决不让开发商占便宜”、“至少补交地价”的种种政策吹风之后,关于小产权变大产权的化解方案,也已在人们的揣度中形成了轮廓。小产权之“小”,在于法律上的非法,在于管制上的未经批准,但归结到最后却不过是对地价及税费的规避。产权的由小变大,自然是一个逆向操作补缴地价和各种税费的过程。

似乎清晰无比、近在眼前的“赦免”方案,随着职能部门的强硬反应而变得遥远而模糊了。但是,我们显然更应反问的是,小产权房真能承担起我们的期待和梦想吗?主张小产权房合法化的人们,实际上是希望小产权房能够成为逼迫楼市降价的法宝,成为农民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工具。然而,小产权房本来就只是中国畸形楼市中的畸形产物,并无承担如此重大使命的潜质。真正能够导致房价合理的力量,一是用政策性保障住房填补安居的需求,二是逼离楼市中的炒作套利资本,三是确立合理的地价和税费水平。不要忘了,有价格竞争力的只是非法状态的小产权房。

指望农民从小产权房上获取利益,大概从理论方面不排除这样的可能。但在现实中,当农民在整个利益格局中处于表达、决策、救济劣势的时候,土地开发的收益往往难以成为他们能够真正分享的福利。而开口子的结果,必将是以宅基地名义对耕地的吞噬。在这样的危险性面前,对小产权房的叫停自有其现实意义。小产权房注定难以承担过重的期待,作为一种现象,它反映出民生艰难与资源匮乏之间的纠葛,反映出谋利冲动与外部管制之间的交锋,的确发人深省。

文章来源: 潇湘晨报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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