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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校园出现甲型H1N1流感应至少停课7天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07-04  责任编辑: 一言

早报讯 (记者 冯雅可) 昨(3)日,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 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等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并明确提出,一旦校内出现感染病例,可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

针对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这一情况,《方案》明确提出,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文章来源: 四川在线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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