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 闻 字号:
艳照门案宣判 史可隽入狱8个月15天不许保释[图]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05-13  责任编辑: 小佳

 

史可隽被判入狱8.5个月(资料图片)

 

史可隽不得保释(资料图片)

中新网5月13日电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网上艺人裸照案,被告史可隽被判监8个月零15天,法官不允许他保释待候上诉,要实时入狱。

史可隽较早时承认3项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13日被判囚8个月零15天,裁判官唐文不准他保释等候上诉,认为他的上诉没有成功机会,史可隽要实时入狱。

唐文在判案持表示,被告所作所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照片有极高稳私性,虽然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将照片在网上发布,但被告将他人数据,置于极度危险状态。被告也严重破坏雇主及雇员之间的诚信,以及雇主对客人的诚信。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无意图主动与人分享照片,犯案是基于对法律无知,已感到后悔。

史可隽被控于2006年1月1日至约6月8日期间,为使自己或他人获益,三度不诚实取用计算机。较早时被裁定3项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名成立,13日判刑。

小贴士

香港艺人网上不雅照案发生于2006年1月至6月,被告史可隽任职的计算机维修公司,收到艺人陈冠希的计算机要维修,在此期间史可隽偷取计算机中的照片,将档案连接到互联网给其他人观看。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我要纠错]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精彩图片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