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同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前有一份双方签字的财产分割协议,但在法院离婚协议上未提,只说双方无其他纠纷。现他反悔,要重新按原先的协议分割,可以吗?谢谢!
答:不可以。婚前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法院达成的离婚协议上,双方已声明无其它财产纠纷,并接受了该离婚协议有关财产分割的方案,因此,基于司法程序形成的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的发生,当然就使双方原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丧失其法律效力。(地平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