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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的寄生与祛除
中国网 | 时间: 2006-07-14  | 文章来源: 潇湘晨报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多元化时代,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对一种老手艺、老职业走向黄昏,也可能迎来一个新行业、新职业的发轫诞生。在“三百六十行”被扩延、取代、颠覆的过程中,我们的感受可能是依恋,也可能是欣喜,但有时,还可能是尴尬与惊悸。

现在,就有一个叫做“医闹”的特殊职业,让我们强烈感受到一种尴尬与惊悸。“医闹”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职业形态呢?

在昆明,现在有那么一群特殊的人,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利用别人与医疗机构发生纠纷,参与进来,为患者家属拉腔帮势,采用聚众静坐、拉起横幅、穿着孝服的方式,到医疗机构又哭又闹,来扰乱医疗机构就诊次序,为的是让患者一方获得更多的医疗赔偿,自己从中获得相应的分红。

一个“闹”字,将“医闹”者的形象概括得淋漓尽致。这些人,头顶一个“闹”字,好生了得,竟然逼得许多医疗机构乖乖就范。显然,以搞静坐、拉横幅、穿孝服这样的荒唐之闹,作为一项职业的行为特征,有悖于职业伦常与职业道德之要求,也容易侵犯到医务人员依法行医与其他患者正常就医的权利。这样的“医闹”职业实际上就是一种“灰色职业”,不值得倡举。

值得一提的是,出现于医疗卫生领域里的“灰色职业”,又绝非肇端于“医闹”。比如,一些盘踞在各大医院门口,以三寸不烂之舌,将病人骗到各个不法行医点的人,被称为“医托”;那些利用种种资源渠道,靠高价倒卖专家门诊号的人,被称为“号贩”。此外,在医疗卫生领域,以“灰色手段”谋求利益的,还有一直备受诟病的那些在药品推销中给医务人员提供巨额回扣所谓的“医药代表”,以及不久前曝光的在南京一些医院出现靠“倒卖病人”发财的医务人员等等。

为什么医疗卫生领域会寄生着如此之多的“灰色职业”群体呢?寄生常伴于病候与腐烂,医疗卫生领域当亦不例外。以“医闹”为例,“医闹”之闹,附于医患矛盾之下,属于医患利益博弈的新手段派生。众所周知,就医患力量对比而言,患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比如,由于相关信息的不对称,在医患博弈中,患者往往只能处于被动的境地;对医疗事故的鉴定,往往是由医疗系统内其他医疗机构来完成,而不是独立的鉴定机构,从而造成在医患矛盾中,一些医疗机构既是当事人又是裁判者,这一切,对患者来说,都是明显的不公平。

即便这种处于这样不公平背景下医患之间的利益博弈,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手续也太过繁冗,过程也相当漫长复杂,这都迫使患者需要缀加巨大的维权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等)。加之当前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着诸如收取红包,吃拿回扣、药价虚高等等医疗腐败现象。理不足则气不壮。一边是解决医患矛盾的制度不公与制度失灵以及医疗行业本身的不规范不道德现象严重,一边又是老百姓看不起病或是因病致穷的悲惨现实,正是在这样的特殊的医疗卫生环境下, “医闹”才有了相应的灰色“商机”与“市场”。

推而广之,在医疗卫生体系上寄生着的其他“灰色职业”,其本质的归因,也还是在于相关的医疗卫生体制本身的积弊重生。需要强调的是,从根本上讲,“医闹”与其他寄生于医疗卫生体系上的“灰色职业”一样,最终是不可能为患者带来相应的利益,因为在如此不规范与不健康的医疗环境下,即便是医疗机构因为“医闹”之闹而兑现了特定的赔偿,这些费用最终也必然会被转嫁到其他患者身上,由此反而会进一步激化整体的医患关系。

因此,要想使医患纠纷的解决走向理性化、合法化,就必须真正及时有效地祛除相关医疗体制重重积弊,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来还原医疗卫生领域本身一片净土,还原医务人员本身的“天使形象”。否则的话,在乱象重生的医疗卫生领域,只会滋生出更多诸如“医闹”这样的灰色行为与交易,而真正受损害的,是广大患者的利益,以及本应健康规范的市场与法律环境。(□本报评论员 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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