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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之“闹”从何而来
中国网 | 时间: 2006-07-14  | 文章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今年云南昆明出现一个新“职业”——“医闹”。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四处寻找医疗纠纷,和患者一起向医院索赔,然后从中提成。据悉,一个“医闹”团体少的十余人,多的百余人,多为无业人员组成,一旦有“业务”,便相互联系,“以死者亲属的名义,举着横幅、穿着孝服来到医院又哭又闹”,严重者,甚至与医务人员发生暴力冲突(《生活新报》7月6日报道)。

面对医疗纠纷,“闹”字当头,如此“医闹”,其荒悖怪诞,无疑应当给予谴责。不过,“医闹”之“闹”,也并非完全都是“无理取闹”,而是有着深刻的医患矛盾背景。以昆明发生的一起典型“医闹”事件为例,一位患者在医院治疗时出现药物过敏后死亡,家属“多次向医院提出赔偿都没有得到具体答复”,于是,“医闹”乘机介入,并且成功“闹”来了5万元的赔偿。

由是观之,“职业医闹”之所以会出现,并且在各地盛行、蔓延,折射的其实是正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贫乏,以及这种贫乏带来的患者权利救济、利益保障的艰难。

应该说,从形式上看,时下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并不算少,如行政干预、调解仲裁、司法诉讼等等,但同样必须承认的是,无论上述哪种途径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程序繁琐、公信力不足、过程漫长,以及成本过高、赔偿标准过低的问题。如此背景下,现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被信任、成本的畸高便很难避免,“医闹”这种另类维权方式的“应运而生”也就不奇怪了。

当然,笔者无意在这里为“医闹”张目。正如新闻报道已经指出的:“医闹”实际上是一个“利一而害百”的危险行当,就健康的医疗秩序而言,其饮鸩止渴的副作用可谓遗患无穷:一方面,“医闹”恶性膨胀,必然扭曲患者心态,从“有理取闹”走向“无理取闹”、危害医院利益;另一方面,在畏惧躲避“医闹”的心理中,医院医生的治疗行为必然异化,不敢大胆施救,最终贻害广大患者。比如郑州一家苦于“医闹”的医院就径直表示:“疑难杂症宁可不治。”

但是,“医闹”的这些现实危害,又不应成为阻碍我们思考其背后体制根源的理由。相反,只有弄清了“医闹”的深层发生机制,进而去改变、完善当前弊端重重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还患者一个公正高效的权利救济通道,“医闹”最终的不闹乃至完全消弭,才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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