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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现职业"医闹" 多次集体闹事"帮忙"索高额赔偿
        6月15日早上8点,昆明某医院才刚刚打开门诊大厅的大门,数百名男女用一张硬床板抬着一位女性患者就涌进医院,这群人将患者放在了医院的导医台上后,向医院进行高达十余万元的索赔。在得到医院的拒绝后,患者家属居然将医院负责人的胸骨打断了2根,后又将医院的设施砸坏。[详细]
郑州“职业医闹”自曝黑幕
        在金钱和眼泪的感染下,他曾在郑州两家医院前成为聚众闹事的一员,并决意成为一名“职业医闹”,但之后的一系列见闻使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作为,于是他向记者自曝职业“医闹”黑幕,希望能够提醒向他一样的迷途者抛弃一己之小利,早日告别这个“利一而害百”的危险行当。[详细]
“医闹”,维权还是取闹
        据一位曾参与过5次“医闹”的男子透露,一次偶然的机会,没有正式工作的他被朋友叫去参加一次对医院的赔偿纠纷,一天下来,他获得了300元回报。看到在医院胡闹一下,就可赚到这么多钱,他便正式加入了“医闹”行业。[详细]
 
“医闹”诈钱一哭二闹三跟踪
        “医院看到我们不要太怕哦,要是不肯给钱,就跟踪医生、堵办公室,还有更辣手的狠招……我们收费很公道的。”
        相对于医闹,医托、医串串啊什么的全都是小巫见大巫,虽然相同的都是围绕医院吃饭,围绕病人生存,但差别却很明显,收入不是一个级别的!目标是完全相反的!
 
为啥会有“医闹”这个“职业”
        简单地把“医闹”的“商机”获得归于医院的胆小怕事、顾及自身的品牌形象以及正当程序解决医患纠纷手续复杂等原因有失偏颇,也未能抓住问题的本质。真实的情况是,因为医疗领域本身存在种种不道德甚至是有悖于法律精神的行为,才滋生出“医闹”这样的“灰色职业”或“黑色职业”。[详细]
“职业医闹”哪来的商机?
        “医闹”多为无业人员,经常聚众静坐、穿着孝服到医疗机构又哭又闹,为的是让患者获得更多的赔偿,然后获得相应的分红。这显然不具备正常职业的行为特点,也不符合诸如公平、公正、诚信等市场道德的精神。但这样的职业为何有庞大的市场呢?[详细]
职业“医闹”为何渐成“产业”
        昆医附一院一位资深大夫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几乎各大医院都不同程度地被“闹过”。他说:“医院面对这种事情都很头疼,被闹得狠了,到最后如果实在顶不住了,就只能拿钱‘消灾’。”有医生告诉记者,好多医院的医政部门成了专门和闹事者打交道的机构。[详细]
当"医闹"成为职业 需要反思的都有谁?
        “医闹”在让医院付出一个又一个沉痛代价的同时,也让卫生部门除了狠狠打击之外,不得不找出一个此类问题的更优解决方案,而这种方案其实就是医患关系的责权利的真正对等。[详细]
 
评论
        面对医疗纠纷,“闹”字当头,如此“医闹”,其荒悖怪诞,无疑应当给予谴责。“医闹”之“闹”,有着深刻的医患矛盾背景。以昆明发生的一起典型“医闹”事件为例,一位患者在医院治疗时出现药物过敏后死亡,家属“多次向医院提出赔偿都没有得到具体答复”,于是,“医闹”乘机介入,并且成功“闹”来了5万元的赔偿。
        揭示出患者维护权益途径的窄狭。患者家属与医院产生纠纷,正常的途径是先做医疗事故鉴定。而鉴定如果是公正的,还可以接受。但鉴定的结果往往让人怀疑“医医相护”,而且周期一般比较长。
 
职业“医闹”,扭曲性的医患互相伤害
        医院和医生不要为利用医托、医药代表这些“中介”获得那点利润而庆幸,医方能利用中介牟利,医患关系在“中介”的隔离中被破坏后,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中介同样会被患者所利用。当然,患者并不会从“医闹”中获得什么利益,医院的赔偿最终还会转嫁到其他患者的医疗成本中,医患矛盾只会在“利用中介”的互相伤害中日益加剧。[详细]
“医闹”击中医患关系死穴
        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基本上处于弱者地位。医疗工作本来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而患者对于专业知识并不了解,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也往往流于形式;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息也不对等,患者很难得到全面准确的信息。就是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也由医疗工作者组成,他们能不能公平中立地鉴定,也常常让人怀疑。[详细]
职业"医闹",取缔不如取代 治“医闹”也要治“医孬”
        医患纠纷并非没有正常的解决渠道,在面对职业“医闹”和正常渠道的选择中,相当多的患者家属会选择“医闹”,这表明目前的正常解决渠道不如“医闹”更能保证患者的利益。医疗鉴定程序烦琐复杂,赔偿手续冗长耗时,赔偿数额不高,等等这些,都是患者选择“医闹”的原因。用暴力手段来要挟、讹诈、危害医院固然需要反对,但与此同时,我们更需要研究“医闹”存在的价值。[详细]
医患关系何时回归和谐之路?
        专家指出,解决医患矛盾除了法律建设层面的考量外,医院还要主动探索建立医患沟通机制。孔祥荣(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心外科专家)建议,医生要用最有效的办法将病因和治疗状况与患者沟通,同时律师、公证等第三方机构及早介入医患双方,明确“知情权”。[详细]
 
思考
        要想使医患纠纷的解决走向理性化、合法化,就必须真正及时有效地祛除相关医疗体制重重积弊,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来还原医疗卫生领域本身一片净土,还原医务人员本身的“天使形象”。
        发生医疗纠纷,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一是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二是行政解决,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三是司法裁决。
        虽然医疗系统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确是“医闹”存在的原因之一,却不能成为纵容其泛滥的理由。否则,我们将既得不到良好的医疗环境,也不可能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
责任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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