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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生病看医生,轻则吃药打针重则住院做手术,每个人应该都经历过。但近年来一些患者有病不看,生病后自己到药店买药,有的在医院开了药方却不取药。这都是因为药价高、乱开药、卖假药等问题造成的。
事实证明,如今正有越来越多的人被“看病难”影响着,在这些千奇百怪的“看病难”现象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医疗黑幕!
“看病难”成了百姓口头禅
“大爷,您买这些药花了多少钱?”7月15日,记者在安阳市某医院的门口遇到了来买药的张大爷。据张大爷介绍,自从他患上冠心病以来,药就从来没断过。“刚才我还跟老头子说呢,就这么点儿药就需要好几百元,都赶上我一个月的退休金了,你说这药咋这么贵呢?”张大爷的老伴儿感慨地说。
其实,不仅仅是张大爷一家觉得药贵,记者在医院门口随机采访了好几位前来看病或者买药的人,几乎全都觉得现在的药费太贵了,想看好病真难!其实,自1999年起,国家就已经开始采取药品招标的措施来压低药价了,但“看病难”的问题还是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如果要评出近几年老百姓社会经济生活中提及率较高的词汇,“看病难”肯定榜上有名。原因是药价问题波及的人群实在太广,而且某些现行药价与老百姓所能接受的期望值又差得太远,反反复复数年又极难解决。
如今,如果说诊断和检查没有统一的标准让患者感觉不踏实、医疗手册和处方字迹潦草让患者不知所云、医生用药随心所欲价格相差太大、不同科室处方交叉重复、医保用药和自费用药相差悬殊等问题是您亲身经历过的话,那么还有跟您看病吃药有关的黑幕是您所不知道的吗?答案是肯定的。
医疗黑幕“五宗罪”
【药价】“只有把药价定得高,医生才能拿更多的回扣。而所谓的回扣就是药厂给医生的好处费,为了让自己的药品进入医院销售,药厂会派医药代表到医院进行公关。”
据有关办案人员介绍,一个药厂的药想进入医院销售,他就要花钱打点各个紧要环节,有的时候这笔钱要占到药品价格的90%。因而贿赂成本最终全加在了病人身上。
此外,医疗费用恶性上涨令很多患者难以承受,而其中的不合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都是收费的主要方式。这大大加重了群众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此外,有的零售药店还会抬高药品的零售价格,少卖或不卖国家规定的降价药。
【回扣】医院是药品销售最主要的阵地,因此也是药商销售“攻势”的重点。那么药商是怎样使自己的药品进驻医院、再经由医生的处方最终销售给患者的呢?
据了解,药品要进入医院,首先要过药剂科这一关。药剂科要向医院提出用药建议,医院再决定是否引进这种药品。有的医院进药还需要通过招标才能最终确定。在这个过程中,药剂科至关重要。
其次,就是有处方权的医生。医院与药商签订销售某种药品的合同,其中并不包含销售多少的协议。因此,药商要雇佣大量“医药代表”,盯住临床医生。明码标价,开一支药,给多少钱,称为“处方费”。而为了让医生开药更主动,业务员还要经常性地贿赂医生。
此外,还有药房。“处方费”通常都是一个月与医生结算一次。但处方都在药房,打不通药房这个环节,就无法准确知道哪个医生开了多少药,该拿多少“处方费”。因此,要按照药品销售总额的百分之几给药房工作人员送钱,这称之为“统方费”。
【医托】较为知名的医院病人多、挂号难,这直接为医托们提供了可乘之机。医托专门寻找那些操外地口音、模样老实、急于求诊的人。发现后就主动上前搭讪,等了解了病人的基本情况后便会告诉对方,自己的亲人也曾经患有这样的病,但是在另一个医院治好了病。只要被骗者动心,医托们便会做出帮人帮到底的样子,把病人引到和他们共同施骗的医院或者诊所。等到了那些偏僻的小医院后,医托就将打探到的情况私下告诉医生。这样,病人一开口,医生就知道关于其病情的详细情况,从而使病人对该医生深信不疑。如果病人是外地人,而且比较有钱的话,一服成本十几元的药,他们就能开出一百甚至几百元的药价。对于摸不准的病情,他们就将诸如甘草、连翘等中药配进去,因为他们深知这些药“虽然治不好病,但吃不死人!”在“分赃”时,每介绍一位这样的病人,医托就可能分到几百元的好处费。
【器械】“药商多是利用一些老人不懂医学知识、爱占小便宜等特点骗卖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据了解,这些商家先对推销药品的业务员培训,然后利用多种渠道弄来老年人的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让推销人员逐一展开“进攻”,用各种方式吸引老年人。当一些老人被夸大的疗效吸引而掏出钱包时,他们却不知道自己的钱的20%以上都会成为推销员们的提成。
此外,有些医院还会以举办活动的形式通知各医药公司进行赞助。而这其中的秘密就是:你给了我们赞助,我们当然会充分考虑你们。调查中,一家医药公司的医药商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现在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如果不交赞助,医院就会用各种手段控制你的进药数量、进药时间,甚至会以其他厂家予以取代。而医院所谓给赞助企业的“优惠”,就是医疗器械、药品等的采购数量。
【广告】近年来,消费者对夸大疗效的医疗广告的投诉明显增多。而消费者普遍反映一些小医院、门诊部或其他医疗机构在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上做大量的广告,对消费者就医、治疗、购药进行误导甚至欺骗。
“首先是夸大治疗效果,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一些医疗机构甚至斥巨资在媒体上将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心血管疾病、皮肤病、不孕不育、男科妇科、糖尿病甚至癌症等疑难杂症往往是这些医疗机构最‘擅长治疗’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次是隐瞒诊疗实情,开具大额药方。一些消费者反映,广告中称‘一次治愈,疗程短,见效快’,但实际上一些医疗机构的医生在诊病时,将无成有病,将轻症说成重症,将一次用药可以治愈的说成病情严重或不易治疗,需要几个疗程。”
此外,还有的广告不明示处方的真实内容和药品的真实成分。一些医疗机构的医生在诊病后,开出的处方不明示真实内容,若产生医患纠纷,消费者就会因为没有真凭实据而无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打击医疗黑幕亟待重拳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人们有理由用高标准要求医院和医生。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这些问题虽然也有了一些改善,但是人们仍然会在医疗服务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实际上,这是长期以来医患矛盾积累的集中爆发。
层层吃回扣已经成为业内行规,院长要吃、主管领导和医生要吃,甚至电脑室的打票员也胃口不小,这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医疗系统的形象,且社会危害极大。因为其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几乎所有的医疗腐败成本,都直接或间接地让患者充当了“埋单人”。医患之间信任的缺失,总是纠缠在红包、药价、服务质量等矛盾漩涡中。
“重典才能治乱,对日益放肆的医院乱收费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决不能搞温情主义,心慈手软就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对此,有关专家已开出“药方”:比照建筑行业廉洁准入制度,对医疗腐败设立“黑名单”制度;大力改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切断卫生行政机构同医院的利益链;实行医药分家,取消卫生部门和医院经营医药的权力;对医药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网上招标,提高医药采购的透明度;出台具体的服务规章,严格控制医生的处方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生开处方的情况进行抽查分析;修订或出台有关法律解释,将违规收“红包”、“药品回扣”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
也只有这样,也许才能把人们从“看病难”中解脱出来。安报记者杨广现 首席记者王富晓 来源:今日安报-豫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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