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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生乱开药的两条新路
中国网 | 时间: 2006-09-19  | 文章来源: 南方网

    2006年8月28日,第十九次药品降价令执行。南京市面上的一些药店和医院,再次上演了降价药品“人间蒸发”的一幕:降价的“红霉素肠溶片”,几家医院和药店的货柜上都不见了;有的降价药如“头孢拉定”胶囊,虽然医院和药店仍有销售,但卖的已不是属于此次降价的那种规格。南京一家药店的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有几种降价药品已经被退回去了。于是杭州天目山路刘女士就说:“药品降价,以前很期待,现在不抱希望了。” (见 9月8日新华每日电讯《药品第19次降价:消费者“不抱希望”》)

    去年10月10日,第十七次药品降价令开始生效。笔者恰好做了一篇报道。当天下午,福州当地一家知名药店的工作人员就回答说开始不卖这些降价药了,因为替代品很多。药店的管理层说,降价后利润比较低,许多厂家和代理商都不愿意做了,况且有那么多替代品,可卖可不卖的情况下当然不卖了。

    药店不出售这类药品,是否医生也会拒开,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当前政府对医院的利润规定采用的是“顺加作价”办法。因此,医院只能在进价基础上顺加一定比例销售,这意味着药品进价越高,医院所得差价的绝对额就越大。于是,新华每日电讯上文就说,在这种利益格局下,医院更愿意使用高价药以获得更多的批零差额。

    这两年,对于药品虚高、开药回扣,国内讨论的特别多。开出的救治处方大体有两类,笔者把它们归纳为“充分竞争说”和“加大犯罪成本说”。许多人认为,只要有足够多的药品、足够多的药厂,他们供给大于需求自然就会把价格降下来。于是,我国每年产生的新药在全球排在前列,药厂的增加也是无法计数。竞争把药厂的利润降低了,创新能力也降低了,回扣支出反而不降。因此,价格没有降下来,而且还喂饱了一部分药监部门的官员,还有医生。与“充分竞争说”相比,加大犯罪成本的措施更加传统。各类卫生监管部门发布公告、医院也在院门口贴出禁止医生收红包的通知,但是医药代表照常活动,医生的红包照收,只不过可能做得更加隐蔽些,但不等于不做。而真正被判刑的医生和医药代表则是少之又少。

    因此,上述解决方案忽略了一个大前提——并不是每个患者都是医生,甚至来说,大多数患者不是医生。医生拥有的信息与患者拥有的信息有天壤之别,两个实力相差悬殊的实体进行博弈就难以避免强者产生道德风险。某种程度上说,医生开什么药患者就要吃什么药,同时也决定药店主要卖什么药。药品种类越来越多,医生的可选择余地就越大,哪一种药品价格下降了,他马上就可以换开另外一种药,替换成本几乎为零。这也是十九次连续降价越来越没效力,百姓不抱希望的原因。而卫生部门查得紧还导致医生的收回扣之手拉得越来越长,因为一旦被抓按刑法商业受贿罪的规定也判不了几年,因此医生贮藏足够的“粮食”就可以“有恃无恐”。当前的情势果然也是如此,百姓看病的负担不是在下降,而是在上升。而原来所提的医药分家,实践的结果更是开场热闹收场黯然。

    在这场博弈中,没有引入更强有力的博弈者,因此,永远都是医生占优势,医生说了算。而换一种思路也许就比较有效。观察美国的做法,最成功也在于引入了比医生更强的对手,他们占有信息甚至超过了医生,因此,药品虚高、开药回扣也就少多了。

    第一就是引入保险公司来监督医生。除了老人和穷人外,大多数美国人的药费由私人保险公司来承担。而私人保险公司最关心自己的利益,他们要千方百计地努力保证保费减去支出还会大于零,因此,他们要密切关注各个医院医生的开药情况,把每家医院的开药清单拿来细细琢磨,就可以发现哪家爱开大处方了。一旦确认哪家医院的医生一直开大处方,他们就会考虑取消这家医院的“定点”资格。一旦失去这种“定点”的资格,医院的生存就会成问题。因此,医生和医院在这种压力下当然会考虑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平衡。从此经验来看,我国的医保中心也可以进行适度的市场化改造,让他们履行与保险公司类似的职能,但前提是要解决这些医保中心准官员的寻租喜好。

    第二是引入高创新的医药公司和医药新品。糖尿病人要定期注射胰岛素,而注射的量很重要,但难以控制,最初的器械让许多患者痛苦不堪,因为患者自己不可能都训练得跟护士一样专业。后来,一家公司创新的产品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即使是盲人也能够准确地用这种器械给自己注射。这样许多患者就主动向医生施压,要求开这种药,使用这种器械。这种情况下,医生一般会照办,因为他们没理由让患者用笨拙的注射器吧。因此,多一个医生们的对手是有好处的。

    药品是典型的为数不多不是由终端用户来决定是否消费的产品,因此,医药公司给回扣,医生乱开药,这也是一个共存的问题。但是,解决思路的不同效果就差别很大。(吴木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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