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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由政府统筹5年内改变以药养医
        对于饱受“看病难、看病贵”之苦的百姓来说,国家发改委9月4日下发的《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无疑令人鼓舞。在《意见》中,发改委提出要用5年时间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店面玻璃被砸恶意举报频频 医药分家在汉遭遇阻力
        7月的一个夜晚,武汉市新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店面玻璃突然被砸。目击者称,肇事者用锤子将玻璃砸碎,之后乘的士逃跑。此前,在北湖街社区服务中心,万佳乐公司董事长停放在附近的轿车,其车窗玻璃也被莫名其妙地打破。此外,医药界同行也常致电严培中,希望他“不要再搞,否则,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回扣是医药代表进行“公关”活动的重要“法宝”,也早就是“业内惯例”。
一份令人震惊的药品回扣清单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医院原外科医生肖启伟保留了28个品种的回扣余额记录,并将从药贩子处拿到的11张回扣清单寄给了卫生部。他说,医院零售价是在县医院任科室主任时掌握的,回扣金额则由药贩子提供。清单整理出来后,回扣额度竟高于市场药价。>>>>
一半肿瘤患者被药价吓死
        "天天用便宜药"的肝癌患者已经花掉20万元,还有相当多的癌症患者因为恐惧昂贵的药价而放弃了治疗。昂贵的肿瘤治疗费用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超过了病痛本身对患者的折磨。>>>>
一位逝者生前最后三天的医药费
        一个临终病人住院三天产生的费用。死者张印月,2005年底因“感染性”休克被送到上海某三级甲等医院抢救,不到三天(总共64个小时)死亡,费用总计:8645.62元,其中医护人员专业技能收费(诊疗费及护理费)58元,包括医生诊疗费34元,护理人员护理费24元;医械收费(各种辅助检查费用及材料费)2827.16元;药品收费5591.46元;其他费用169元。>>>>
医药代表"实话实说":药价是多方合力"推"高的
        回扣是医药代表进行“公关”活动的重要“法宝”,也早就是“业内惯例”。医院与药业公司结算货款,一般是每月或者每季度一次。医药代表会经常与医生联系,一般情况下,医生在开完一批处方药品后,医药代表就会按时兑现回扣,也有的是按月结算兑现回扣。回扣都以现金方式返还,由医药代表先行垫付,等医院将药款支付给医药公司后,医药代表再向公司支取回扣。而回扣的支取方式则是用电话发票、餐饮发票等冲抵。为向公司冲抵回扣款,医药代表们有时还得去购买假发票。>>>>
 
药厂对药店和医院采用双重价格
        目前,药企在药店和医院执行的是双重价格体系,医院在整个药品收入分配中占一半份额,而以药补医的机制不改变,运行多年的药品招标采购等办法很难有效。>>>>
10年19次降价 降价药"一夜蒸发"
        多年来,我国连续经历了19次不同方位、不同形式的降价再降价,涉及1000多种化学药品和300多种中成药,平均降幅较大。但每次的药品降价风潮似乎是雷声大雨点小,多数降价药在一夜之间“蒸发”。“降价药品利润薄,生产企业认为打不进医院就停产,药房就没有地方进货了。”“医院销售占到2/3的市场,如果药品打不进医院,只能走物流的渠道,生产的意义就不大了。”>>>>
 

 

 
    “医药分家并不是什么新说法,早在上个5年计划中就提到了,可6年都过去了,还不是没变化。”
只有"医药分家"能解决"药价虚高"?
        现在药品终端销售80%都在医院,而其他零售药店只有20%的份额。现国家已是17次下调药品价格,但并没有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还在一路飙升。专家认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在于彻底改变“医药不分业”、“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现状。>>>>
剥离药品医院如何生存 5年内医药分家困局重重
        困局一 剥离药品收入医院如何生存?公立医院的收入分为三部分,药品、医疗技术性收入分别占到40%左右,国家政策性拨款不到10%。一位业内专家说:“一旦医药分家,失去药品利润支撑,大医院是死是活很难说,地区医院肯定全死光。”
        困局二 药店能否承担起药学服务能力?当前,它们只占到20%的市场份额。而一旦“医药分家”,其市场将骤然扩大4倍!只不过习惯了萝卜白菜的零售药店面对一桌子鸡鸭鱼肉能否消化。
        困局三 多头管理如何步调一致?卫生部门主要管理医疗机构,药监部门管理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财政部门负责公立医院的拨款,发改委则制定医药行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分家”需要一系列管理部门的联动。>>>>
“医药分家”撼动医疗体制 医院能否关闭药房?
        在药费利润占据医院收入半壁江山的“以药养医”体制下,如果有医院只看病不卖药,那会被人疑是天方夜谭。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由政府办,而政府投入又严重不足,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不靠创收来弥补亏空,客观上追求的不再是“效用最大化”,而是“利润最大化”。>>>>
 
“看病难”缘于医药购销五宗罪
        【药价】“只有把药价定得高,医生才能拿更多的回扣。而所谓的回扣就是药厂给医生的好处费,为了让自己的药品进入医院销售,药厂会派医药代表到医院进行公关。”
        【回扣】医院是药品销售最主要的阵地,因此也是药商销售“攻势”的重点。那么药商是怎样使自己的药品进驻医院、再经由医生的处方最终销售给患者的呢?
        【医托】较为知名的医院病人多、挂号难,这直接为医托们提供了可乘之机。医托们把病人引到和他们共同施骗的医院或者诊所。每介绍一位这样的病人,医托就可能分到几百元的好处费。
        【器械】“药商多是利用一些老人不懂医学知识、爱占小便宜等特点骗卖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
        【广告】近年来,消费者对夸大疗效的医疗广告的投诉明显增多。而消费者普遍反映一些小医院、门诊部或其他医疗机构在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上做大量的广告,对消费者就医、治疗、购药进行误导甚至欺骗。>>>>
 

 

 
    尽管各地都开出了不少药店,可医院药房垄断市场的局面并未改变,现在正是“医药不分家、处方外放难”。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医药分家”早已是常态。
“医药分家”是医改的最后一招?
        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说,建立向社会药店开放的处方管理制度,实现医药分离,这是一个大方向;发改委和卫生部、药监局等部门已经就此达成共识,有关机构正在研究制订具体操作方案。但目前这个《指导意见》还仅仅是改变“以药养医”格局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否最终实现,我们拭目以待。>>>>
        政府确实应当进一步完善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但在理顺体制,切断医生收入与医疗收费之间的关系的同时,也应当监督作为非盈利机构的公立医院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在收费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能给病人省的钱一定要省,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为了遏制药品流通领域中的阴暗活动,必须加快改革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推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招标采购的办法,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以提高药品市场的透明度,切断医疗机构与医药分销企业之间的利益链,遏制流通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大幅度降低药品流通成本。
 
        在这场博弈中,没有引入更强有力的博弈者,因此,永远都是医生占优势,医生说了算。而换一种思路也许就比较有效。观察美国的做法,最成功也在于引入了比医生更强的对手,他们占有信息甚至超过了医生,因此,药品虚高、开药回扣也就少多了。
        自1998年底,国家开始对城镇职工实行医疗改革后,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体制弊端一直为人诟病。然而在目前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医院难有参与医药分开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如果强行分开,不可避免会产生利益冲突。药房托管,既不同于以往传统的医院办药房的运营模式,也不同于彻底的医药分开,似乎是一条近于两者之间的一种“中间道路”。此路何去何从,必然引起业内的高度关注。
 
医改中的那些人那些事
医疗反腐第一人:母亲不敢治病
        这名反腐斗士却遭到“排挤”,同事不愿意和他一起做手术,高才生女儿研究生毕业找工作也受到影响,病痛缠身的老母亲不敢进医院治疗……>>>>
护士长因白衣天使职业耻辱感辞职
        成都市儿童医院血液科护士长张德丽,因为无法承受现今医务人员这个充满“耻辱感”职业的压力,毅然决定离开工作了近20年的医院。>>>>
北京:"红包"不属商业贿赂引质疑
        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称,在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个别媒体将“红包”误以为商业贿赂是不准确的。“红包”是指医患之间收送的礼金。收送“红包”是不正之风,要认真治理,但与商业贿赂是不同性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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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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