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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雅虎一审判决败诉 反流氓软件联盟出师未捷
中国网 | 时间: 2006-11-21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顾洪洪)备受社会关注的反流氓软件联盟状告雅虎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董海平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被判败诉。而这也是反流氓软件联盟系列诉讼中第一个判决的案件。

    9月11日,反流氓软件联盟将“雅虎助手” 软件告上法庭。原告诉称:雅虎助手软件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安装在电脑上,且该软件无法彻底删除,残留文件随系统自动启动,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影响电脑的正常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没能充分证据证明“雅虎助手”和“3721上网助手”之间的关系;对原告用来检测的软件的权威性无法确信;对原告电脑系统是否正版不能确信;对原告使用的软件是否正版也不能确信。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要确定雅虎助手软件是否对原告电脑及系统构成侵害,法院仍需实际审查原告操作电脑的过程及电脑呈现出的状态是否足以确定电脑客观存在损害,以及排他确定是由雅虎助手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法院判决原告董海平败诉。

    雅虎公司在判决后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并为此感到欣慰。雅虎公司的有关负责人称:雅虎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广大网民提供一个清净的计算机和网络环境,雅虎助手对帮助用户“改善网络生活品质”的价值也越来越得到业内和网民的认可。

    反流氓软件联盟方面董海平没有出席法庭审理,但在听到败诉消息后,表示将在补充完相关证据后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由于此案是反流氓软件联盟自9月初连续起诉多家互联网公司以来首次获得的判决结果,因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反流氓软件起诉的方式难以服众,因为他们不是具有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而反流氓软件联盟此次败诉对其他案件的判决将会有影响。

    据了解,中国互联网协会以行业自律的方式曾组织包括雅虎中国在内的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草了《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为恶意软件给出权威说法。雅虎方面表示欢迎政府和行业协会对恶意软件的自律和规范行动,希望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行动起来,真正抵制互联网上的恶意行为,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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