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新 闻
中国高收入垄断行业工资将受到更严格调控
中国网 | 时间: 2006-12-01  | 文章来源: 中新网

    中新网12月1日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大对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力度。官方人民日报报道指出,高收入垄断行业的工资将受到更加严格的调控。

    报道说,近年来,行业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备受关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按细行业分组,2004年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当中的证券业,50529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当中的林业,6718元,两者相差6.52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这份《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力度,其工资浮动比率由之前的0.75降至0.6,即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工资总额最多可以增加0.6%,以避免工资增长过快、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保持合理的关系。

    报道称,之前国家就已采取措施对电信、金融等垄断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控制,即工资总额的确定要剔除非市场因素,工资水平超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两倍要加强调控。有关专家分析,此次下调工资浮动率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行业工资差距扩大的势头。不过,从以往经验看,工资仅仅是收入的一部分,单纯依靠工资的双控机制还难以解决部分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

    专家建议,在缩小收入差距、调节过高收入方面,应多管齐下,包括加大审计、开展工资大检查、严格财务制度、上缴超额利润等。 (记者白天亮)

    

相 关 新 闻
· 劳动保障部:垄断行业工资浮动率降至0.6以下
· 竞争的自律与垄断行业的他律
· 警惕住房公积金成垄断行业变相高福利
· 中国将强化对垄断行业定价过程中的成本监审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