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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初次来中国的国外专家和游客看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的评价是,中国拥有现代化的城市、豪华的宾馆、完善的基础设施、较高的生活水平,是一个发达国家,旧金山、洛杉矶、东京、伦敦、巴黎也不过如此。而在看了河南、山西、陕西、新疆及东北,吃住在县城后,他们眼里的中国又是一个中等收入国家。在中国工作时间较长,对农村有较深认识,去过诸如甘肃、贵州、青海、内蒙古等地的农村,在乡镇、村庄体验一段时间后,他们认识到,中国是一个还很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城乡发展失衡、差距日趋扩大,是当前中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之一。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    
 
失去爱女的何青志夫妇在悲伤之余,发出这样质问和呐喊。
四川师大法学院长认为,同命不同价并不等于不平等,相反,它体现了经济价值的取向,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 公民上书高法建议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和李方平律师以公民身份上书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消除城乡差别待遇,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两公民建议书表示,这种损害赔偿差别待遇从1992年1月1日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出台后开始。“两元人身损害赔偿的制度设计完全忽略了更深层次的问题:即由于社会保障在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越贫穷的农村地区,遭遇灾难的后果严重性越能被加倍地放大。”
         胡星斗表示,“高法司法解释延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僵化思维,强化了原本正在消融的城乡对立的制度安排。”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应该体现人人平等而非强化城乡差别待遇。” >>>>
             
         
        作为这个国家中最大的群体,农民由于法律上的限制,而缺乏必要的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资源。在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情况下,他们更需要法律的保障。但要真实地做到这一点,有赖于从法律层面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对于那些显失公正、伤害农民利益的法律的废止或改造已刻不容缓。         即使在一个非常发达的发达国家,取消了城乡差别,人与人之间的补偿标准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个同时还取决于加害者本人的经济收入等等。所以,如果以为如果取消城乡差别,所有的赔偿能达到统一标准了,这是一种幻想不切合实际,世界上也不存在这样的赔偿标准。”         从理念上讲,"同命不同价"不公平;从现实情况讲,"同命同价"也不公平。这种悖论出在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上,是这种结构给司法实践制造了一个公平的两难选择。目前,旨在填平城乡"鸿沟"的改革正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也已吹响,其目标比"同命同价"更值得期待。
   
 
一位到河北省张北县南苏记村小学支教的天津女孩说
西北师大研究生经过调查得出这一结论。
■ 中国贫困性质正在发生变化
        “中国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一直是减贫的重要动力,但的确不是人人都从增长中平等地受益。”世界银行中国局局长杜大伟说。
        世界银行研究发现,中国在改革过程中收入差距有所扩大,中国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幅度低于高收入群体,导致收入不平等加大。《贫困评估》报告结果显示,从2001至2003年,中国收入最低的10%人口中平均实际收入降低了2.4%。很多贫困人口目前是由于疾病或农作物歉收对收入造成严重影响而陷入暂时性贫困的。
         经济增长和发展政策对于消除贫困仍很重要。此外,目前政府强调的增强个人抵御风险能力的政策,比如医疗保险和低保制度也越发重要。 >>>>
             
         
        改革开放后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先缩后扩、再缩再扩的过程。尽管国家采取多种惠农措施,城乡收入比例还维持在3.21∶1,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更高。         在中国,城镇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乡村的3.4倍、6.1倍、13.3倍、43.8倍、68.1倍。更重要的是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辍学、流失现象也比较严重。         目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只有10%多,80%以上的中国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近几年,由于公共卫生供给短缺,医疗价格大幅度攀升,农村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高,生活资料的质量低,假冒伪劣横行。从总体上看,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只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整整落后10年。         在中国,城市劳动人口的登记失业率为5%,农村劳动人口的失业率没有人计算得出,抛开进城务工的1.3亿劳动力不算,留在农村4亿劳动力的利用率也只有50%左右。         国家财政的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下降。在城市内被认定为的公共产品,可能在农村就不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可以将其看作是个人收入。中国城乡收入中对这部分个人收入都不同程度上存在低估计的问题,城市的低估计更大。
 
一位今年20岁、来自湖南农村、因读不起高中而来广东打工的小伙子说
一名在北京打工的陕西籍农民工说。
■ 农民工:衡量城乡关系协调的指示器
        要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关键是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使农民在城里有长期稳定生存的手段,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1994年开始,中国开始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但无法回避的矛盾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部分失业人口并没有被“登记”在案。自2006年下半年起,中国政府暂停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部分遵循国际惯例,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统计失业率数据,农民工等阶层将被首次纳入统计范围。亿万农民工将得以纳入失业保险体系,是解决城乡二元经济分割的重要一步。 >>>>
城镇化要有农民的视角
防止土地政策和征地操作缺陷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胡锦涛提出了未来中国城镇化模式选择的原则和目标。从“城市化”到“城镇化”,一字之差意义重大,城镇化包括了农村发展。在城乡发展的同时要考虑农村发展,城市化发展要有农民的视角,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还得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推动农民进城,另一方面稳定乡村经济。         现行的征地补偿仍然没有完全补偿农民所失去的财产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带有某种歧视性和非公平性。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当人均GDP小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方式经营土地;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时,农村土地的市场价值才开始体现出来,表现为土地拥有者转移土地的强烈意愿。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城市发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大课题。经验表明,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必须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城市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不能“拔苗助长”。如果仅仅以城镇化人口这一指标来衡量城镇化水平,而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小城镇建设只是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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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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