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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国内消费形势[1]
(一)消费需求总量增长加速1996年以来,我国的消费需求增长呈现滞缓态势,1998、1999年我国消费品零售额名义增长率分别只有6.8%、6.8%。进入2000年后,随着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回升,消费需求增长开始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2000~2003年,消费品零售额名义增长率分别为9.7%、10.1%、11.8%和9.1%。在2003年消费增长同比增速回落的基础上,2004年以来消费增长开始加快,2004年消费品零售额名义增长率达到了17.7%。尽管单从数据对比看,这样的增长速度仍远远低于“七五”时期14%和“八五”时期23.2%的增长速度,但值得指出的是,2000~2004年居民消费总量的大幅度增长是在经济通货紧缩背景下出现的真实的增长。2000~2004年五年间,居民消费水平指数(以1978年为100)增幅分别为35.2、24.3、30.0、32.4和41.5个指数点位,远高于1992~2004年的平均18个点位的增幅。2000~2004年间,居民消费水平指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居民消费总量同步走高。
(二)消费率偏低并呈现下降的趋势
我国的消费率长期徘徊在60%上下,最低年份的2004年仅为53.6%,大大低于70%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在2002年以来的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中,消费率全都处于60%以下,而且创下了1998年以来的最低点。在消费率逐年走低的同时,投资率却连年攀升。2000~2004年,中国的投资率分别为36.4%、38.0%、39.25%、42.3%和43.9%,而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大国的投资率一般为20%~30%,消费率一般为70%~80%。消费与投资增长不协调,消费率偏低,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容易造成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导致商品供求失衡。
1978年,我国的消费率为62.1%,“六五”期间平均为66.2%,“七五”期间平均为63.4%,“八五”期间平均为58.7%,“九五”期间平均为59.4%。2002年,我国的消费率下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58.3%,2003年进一步下降到55.5%。事实上,当前我国消费率不断下降的趋势是符合工业化阶段投资率和消费率的一般变化规律的,即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投资率不断上升,消费率不断下降。李建伟:《投资率和消费率的演变规律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3期。但与美国和日本的相同历史阶段(人均GDP约1000美元的历史阶段)相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阶段(人均GDP约1000美元的历史阶段)相比,与理论预测数值(按工业化中期阶段计算)相比,我国的消费率都明显偏低。《关于消费率的国际比较》,《中国经贸导刊》2004年第16期。
由于居民消费在最终消费中占主导地位,消费率偏低就必然地表现为居民消费率偏低。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左右时,各国居民消费率一般为61%,而中国的居民消费率自1978年以来一直在53%以下,并且逐年下降,2003年居民消费率仅为43.4%,2004年则进一步降至41.9%的最低水平,而且首次出现了投资率高于居民消费率的不正常情况。
(三)消费品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没有根本解决
从经济运行看,虽然前一阶段启动消费需求的一系列政策一定程度上引导了消费者心理预期好转,缓解了消费品市场销售增幅下滑的压力,但消费品市场严重的供过于求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全国市场主要商品供求情况的分析结果显示,供过于求的商品1997年下半年占31.8%,1998年下半年占33.8%,1999年下半年占80%,2000年下半年占79.64%,而2001年下半年进一步上升为86.3%。范剑平:《当前消费市场的宏观调控》,《经济日报》2002年3月25日。根据市场商品供求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分析,有效消费需求不足仍是我国商品市场的主要矛盾。上一轮启动消费政策集中出台以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1998年,市场上供过于求的商品只占33.8%,而2001年我们面临的市场上供过于求的商品比例上升到86.3%,上升了近53个百分点,消费品市场上供过于求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更加尖锐了。
(四)收入政策效果不佳,消费增长低于收入增长,低收入户的收入与消费增长严重滞后,消费倾向偏低的状况依然存在李通屏:《中国刺激消费的效果评价及存在问题》,《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12期。1997~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90元增加到2366元,增加276元,几年间收入增长13.2%,年均增长3.1%;而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更低,由1617.15元增加到1741.09元,仅增加124元,增长速度为7.7%,年均增长速度1.86%。在增加的收入中,生活消费性支出仅占44.9%,而1997年农村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为77.4%。城镇居民的收入由1997年的5160元增加到2001年的6860元,增加1700元,增长速度为32.9%;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由1997年的4185.64元增加到2001年的5309.01元,增加1123元,增长26.4%。在增加的收入中,消费性支出占64.8%。城镇低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在1997~2002年间增加很少,最低收入户收入仅从1997年的2456元增加到2001年的2803元,但2002年又减少到2409元;低收入户收入从1997年的3246元增加到2001年的3649元。从消费增长看,最低收入户消费1997年人均为2333元,2002年仅增加到2388元,仅增长2.36%;低收入户消费从1997年的2859元增加到3260元,仅增长14%,低收入户的收入和消费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
(五)开拓农村市场效果不佳
扩大农民消费、开拓农村市场是我国刺激消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再加上农村居民收入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低速增长,农村居民低下的购买力,致使农村市场的开拓尚未根本见效。农村整体偏低的消费结构与教育、医疗的高额支出形成鲜明对比,并对农村居民扩大消费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用于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的比重不仅高出城镇居民水平,也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水平。用现金支出衡量,1998~2001年,中国农村居民用于医疗保健和娱乐教育及文化服务的支出比重(21%)李通屏:《中国刺激消费的效果评价及存在问题》,《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12期。是世界上最高的,比最早进入老龄化的法国和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日本高出3个百分点以上。
二增进我国消费的政策建议[1]
(一)构建中国的消费政策体系我国有若干政策,而唯独没有一个成体系的消费政策。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经济政策,我们研究发现,发达国家的经济政策中,消费政策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商务部责无旁贷地应当肩负起构建中国消费政策的重任,并且通过消费政策的指导,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流程再造,进而协调城乡的发展。
(二)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居民的消费信心
把握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的时机、力度及舆论导向,尽力稳定居民收入与消费不断增长的心理预期。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提高就业率,减少失业人口,为扩大消费提供基础性条件。切实解决好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稳定广大在职职工保持正常的收入与消费心态,防止消费倾向进一步下滑及储蓄倾向的非正常上升。鼓励更多的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保障其生活安定,维护消费者现期正常的消费支出心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消除居民对教育收费及其合理增长的不确定感,抑制这方面的储蓄增长因素,增加现期消费倾向。
(三)切实增加居民收入,阻止收入增幅下滑的局面,这是保障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基础应当实施直接增加收入的政策,首要的是切实增加广大农民收入,建立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的货币购买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农民的恩格尔系数已从2000年的49.1%降至2004年的47.2%。农民对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需求逐步增大,对中高档耐用消费品的需求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要扩大消费,首要的是扩大农民的消费,而增加农民收入又是扩大农民消费的前提条件。2004年以来,国家相继推出了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的惠农措施,再加上粮价上涨,农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有所扩大。但减税等措施的政策效应会逐步递减,而政府也不可能年年推出新的导致农民增收的政策,因此必须建立一种保证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
(四)消费信贷政策方面,加快推进消费信贷,促使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适当增加消费信贷的贷款消费对象消费信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信贷手段激励消费、促进消费品和劳务供给增长的重要的营销手段。目前国家政策明确鼓励的贷款消费对象仅有住房和汽车两项,可以适度增加贷款消费的范围。在刺激居民的住房消费方面,应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降低商品房价格,但目前远远超出居民收入承受能力的过高的房价已经成为阻碍住房消费扩大的最主要因素,控制不合理的房价是扩大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的关键。
(五)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引导产业投向,优化产业结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战略重点,使经济增长建立在人口素质提高、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上。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途径和重要内容。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鼓励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营造绿色消费文化
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议在全国设立“乘公共交通工具上班日”、“绿色消费日”和“废品回收日”,倡导全社会关注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
要加强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大力推广和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循环生产,促进循环利用,倡导循环消费。
(七)建立民族品牌战略,鼓励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是调整经济结构、开展节能降耗、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内在支撑和不竭动力。要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增加科技投入,鼓励专利发明,开发知名品牌,努力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资金变为技术、技术变为资金、资金再变为更高层次技术的良性循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创新之路。商务部应当考虑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民族品牌的培育和海外拓展,通过这样的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发展精品,转变企业粗放式经营方式。
(八)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消费
积极开拓有助于提高居民整体生活质量的消费种类和渠道。现阶段,多数已基本进入小康的居民,消费重点仍然主要集中于食物、衣着和用品上,对文化、教育、娱乐、旅游、体育、保健、通讯等有助于提高身心素质的劳务性消费的支出比例低,而且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这与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的落后不无关系。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城乡居民在教育、高品位的各类娱乐、旅游、保健、通讯,以及个人投资理财咨询和家庭服务业等方面的消费,这不仅能够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缓解当前内需不足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全面提高我国公民的身心素质,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九)通过转移支付体系,减轻农民消费负担,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研究表明,在我国二元经济条件下,在市场规律作用下,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劳动力价值会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剩余价值会占有更大的份额,这样的分配格局,一方面会刺激投资更快的增长,另一方面,也会导致消费在GDP中的份额下降。我国的分配格局在产生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衡问题的同时,也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手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虽然剩余价值是积累的唯一来源,但是并不意味着剩余价值只能用于积累,它也可以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各种形式的社会消费。
具体包括: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构建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数字差距”问题,把传统的扶贫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信息扶贫”上来,积极推广已有的成功经验,同时参照国际经验,建立全国通信普遍服务基金,采取不同方法,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大力宣传典型事例,提高农民利用信息致富的能力,培育农民的信息搜集、过滤、加工、利用能力。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相关制度,使其运作能够规范化,保证其连续性。支持千元左右的“普及型电脑”的开发将对整个国家的消费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十)提倡诚信经营,严惩违法行为
1.加快立法,构建“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从目前来看,消费者十分关注消费环境的建设与改善,尤其是国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滞后,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国计民生。从苏丹红到还原奶,从禽流感到保鲜膜,一切都与“病从口入”相关,一切都与“民生”相息。构建“和谐社会”,按字面理解,“和”意味着人人有饭吃,“谐”意味着人人能发言,因此,要做到“仓廪实,而知礼节”仍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要加快立法,加大惩处的力度,是我们下一步创建和谐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2.重视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促进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事实上,如果缺乏起码的非正式信任感,现代经济生活是很难设想的。我们反思国内企业的功过得失,是希望检讨我们一直忽略的文化因素。一个繁荣昌盛的文明社会依靠的是人们的习俗和道德——这些属性只能通过有意识的政治行为间接地形成,并且在对文化的不断关注和尊重的过程中得到滋养。
3.借鉴北京市工商局等单位的做法,建立监管部门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
4.鼓励金融中介机构对消费者的信用等级进行评级,并且逐步形成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十一)促进中国汽车消费的具体政策建议
1.尽快建立和完善消费政策体系将是今后中国汽车消费政策的重要工作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其汽车消费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用了将近半个世纪,是伴随着汽车产业发展所出现的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长期积累,从量变到质变,从隐性到显性的。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出现这些问题,比如消费信贷,旧车交易,质量召回等等,显然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尽快解决,将会重蹈美国的覆辙。从中国国情考虑,结合美国的消费政策框架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汽车消费政策有利于汽车产业的健康成长,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
2.对于中国汽车消费政策,不能采用一刀切
当前提到中国汽车消费时,往往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该抑制汽车消费。理由有基础设施落后、人口众多、污染严重、资源匮乏等等。另一种观点是中国应该鼓励汽车消费。理由有中国市场潜力大、汽车产业是具有很强带动效应的产业、促进产业升级等等。
这两种或全面抑制或全面刺激的消费政策在中国都是不可取的。对于中国这个地大物博,而人均资源又短缺的国家,应该学习日本的引导型消费政策。支持汽车消费,但条件是消费低油耗、低排放的小型或微型车,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了人均资源短缺、基础设施紧张的问题。
3.汽车消费政策应该配合汽车产业政策
消费政策不是孤立的政策。从日本的经验看,消费政策往往成为促使产业政策达成既定目标的助推器。因此,我国的汽车消费政策也必须与汽车的产业政策相配套,否则,顾此失彼,得不偿失。
(十二)对促进住房自有的政策建议
在提出建议时,由于建议的对象假定是政策制定者——政府,因此评价政策住房政策的两个问题值得强调:政府要做什么?政府要怎么做?我们认为政府要做的是促进住房自有(homeownership),而不是促进住房消费由于概念的不清,“促进住房消费”有可能被理解为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也可能理解为促进人们消费更多的住房,两者理解上差之毫厘,但政策的理由、手段和后果谬以千里。;认为政府要做到目标明确,不是以行政手段压低房价,而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增加购房有困难的居民有更大的机会可以买到房子。
中国的住房市场恢复的时间不长,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的建设远未完善,这些是摆在政策制定者面前的事实,与各国有很大的差异。如从20世纪90年代就一直探讨火热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不动产证券化等问题,是不是机会成熟应有恰当的判断。Lea(1999;2000)多次强调抵押贷款市场对于二级抵押市场的重要性,Renaud(2004)还专门对中国的情况有过探讨。因此,参考各国经验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1.将政策目标集中在首次购房者身上
由于政府的资源有限,政府参与住房事务需要出台许多配套政策、花费巨大成本、担负许多风险,因此政府的政策取向必须合理——做正确的事——在促进住房自有和促进住房消费之间选择;政府的政策措施必须得当——正确做事——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居民住房自有的机会和以行政手段压低房价造成住房供不应求之间做出选择。各国经验表明,住房自有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而住房消费没有;对于住房价格的形成,各国也未曾见行政干预住房市场价格的。因此,政府的政策应基于提高居民住房自有率,而高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显然没有中低收入者严重,故政策的收益对象应限定在中低收入人群上。
首次购房者一般多为年轻家庭,或者经过多年积累的中低收入家庭。政府参与住房事务的合理性正是建立在其政策能够促进这些人群获得拥有住房机会之上,否则政府没有理由介入。需要改变的是,放弃所谓“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取向和已经出台的政策,虽然这些政策是经由国务院、各个部委出台的。
另外,基于促进住房自由、政策目标集中在首次购房者身上的政策与防止房地产炒作、投机的行为并不冲突,甚至有利于住房市场的稳定;而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却很难区分住房消费和住房投资。原先消费不起住房的家庭经由政府住房政策的帮助有机会消费住房了,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所谓“促进住房消费”政策的初衷。
2.减少供给面、增加需求面的资助
世界各国对于居民住房自有的资助已经由最初的供给面支持占支配位置发展到淡化供给面、需求面占多数的结构。中国国务院于1998年7月3日的国发[1998]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提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随后各个部委,如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于1998年7月14日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8月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管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4月15日发布《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全面落实国务院的通知要求。
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评价不是本文的重点,但应看出经济适用房政策明显是供给面的政策,或许曾经有过积极的作用。而目前却鲜有需求面的支持政策。因此建议政府更多地考虑需求面的支持,逐步减少供给面的支持。
这种政策的转变是结构性的,从对住房生产的资助转移到对住房需求者的资助,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包括抵押贷款利息的税前抵扣、住房所有者出售住房的资本利得税减免等)、抵押贷款政策(包括对贷款人的激励和对借款人的激励)、消费者充分信息、购房者的教育咨询、政府对首次购房者的各类补贴等,政府仍可以大有所为。
3.构造完善的住房自有促进政策体系
为了有效地促进住房自有,各国政府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居民。参照国际经验,从住房供给和需求角度看,中国政府可以从住房生产的资助和激励居民住房需求两个方面着力;从住房需求内部重要的住房抵押贷款来看,政府可以从对贷款人和借款人两方面的激励着手。前面已介绍过不少方法,如税收、补贴、利率等,大致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开发商的补贴,让部分特殊地区的开发商愿意建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这是政策的枝叶,较不重要;二是让中低收入家庭愿意贷款、愿意买房子,如住房抵押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卖掉住房的资本利得免税等,这是目前各国的做法;三是让贷款人愿意把钱借给中低收入家庭,政府为此对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建立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等,这样贷款人就愿意提高贷款房价比、延长抵押贷款期限、降低抵押贷款利率、降低抵押贷款的其他要求等,使原来一些得不到抵押贷款的人增加了得到抵押贷款的可能性,这是政策的主流;四是让中低收入家庭不用为购买住房提心吊胆,为此政府可以立法要求充分信息披露,对要购买房子的居民进行教育和咨询等;五是对中低收入家庭的直接补助,如首付款补助、含补贴的贷款等。如此,全面的住房促进政策体系形成合力,能有效地推进政府目标的实现。
4.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金融的完善
目前住房金融是各国政府推行住房政策的重要工具,许多其他的政策也都依靠住房金融才得以实施,如税收政策中的住房抵押贷款利息的税前扣除、含补贴的贷款等,可以说住房金融是各国住房自有政策的核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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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Michael,2000,“The Role of the Primary Mortgage Market in the Development of a Successful Secondary Mortgage Market,”IFM Publications Reference No.IFM121.
Liu Hongyu,Yun W.Park and Zheng Siqi,2002,“The Interaction between Housing Invest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International Real Estate Review 5(1),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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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雷、王代敬:《西方国家消费政策的演变过程与启示》,《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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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二○○五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5。
(课题组本课题研究是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联合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的参与人包括:房汉卿、朱小良、王斌、荆林波、张豫军、李蕊、张清勇、赵京桥、王红梅、陈秋霞、马彦华等,荆林波负责最后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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