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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动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全总积极参加和支持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各级工会把农民工问题作为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重要议题,主动参与各级政府解决农民工问题领导协调机构,并通过工会在人大、政协中的代表和委员的议案、提案,反映农民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反映农民工的呼声和诉求。各地工会积极参与地方关于农民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推动把解决农民工权益问题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工会在配合人大、政府开展执法检查中,注重加强对贯彻农民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群众监督。
——加强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指导。全总制定了工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意见,召开了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电视电话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总结推广了浙江省义乌市社会化维权等经验,指导各地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
——叫响和做实“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工会响亮地提出“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努力当好农民工权益状况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和第一监督人,引导农民工“进城打工入工会,有了困难找工会,维护权益靠工会,提高技能到工会”,使广大农民工在遇到困难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依靠工会组织促进问题的解决。
——努力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2006年初,全总提出工会要集中为农民工办十件实事。据对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各地工会在活动期间共筹集慰问资金1.4亿元;推动政府制定有关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法规1700余件;督促企业整改危害农民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4.2万个,涉及农民工480万人;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折合人民币1亿多元;为农民工提供健康体检123万人次;共帮助8万余名农民工子女上学。元旦春节期间,全国工会系统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慰问农民工近73万户;积极开展“农民工春节平安返乡行动”,帮助41.26万农民工顺利返乡;开展“工会干部与农民工过春节”活动,和农民工一起吃年夜饭,举办专场文艺演出,为在岗工作的农民工送去欢乐祥和。
——努力提高农民工队伍素质。全总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启动了“向农民工送文化行动”。全总拨款1000万元在全国建立了200多个流动电影放映队,建立了31所农民工业余学校;各级工会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工地,建立文化活动室和图书角,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各级工会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亲切关怀,表彰和宣传优秀农民工代表和善待农民工的先进单位,全总授予18名优秀农民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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