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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网 | 时间: 2007-06-0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步成效

(一)试点地区农民参合水平总体较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近3年来,试点地区农民参合水平总体较高。2005年试点地区农民参合率达到757%,部分地区已达到90%。五保户人口参合率高达8806%,贫困人口以及特困人口的参合率约708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了试点地区大多数农村居民及贫困农民,有助于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试点地区农民参合水平高,一方面是因为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另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有所提高。对5个调查试点县(市、区)的农户调查,在有效样本中,958%的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只有29%的农户明确认为没有好处,13%的农户不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是否有好处。约1/3的农户认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减轻医药费负担,1/3的农户认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减轻大病医药费,1/5的农户认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获得政府集体补助。957%的参合农民表示继续参合,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中,513%的农户明确表示下年度参加。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大多数农民的支持。

(二)试点地区参合农民受益范围有所扩大,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随着基金规模的扩大和管理办法的不断完善,试点地区普遍降低了起付线,提高了补偿比例和最高补偿金额。实施方案的调整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范围,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2005年试点地区获得住院补偿、门诊补偿的人次比2004年分别增加了147%和75%,次均住院补偿费用和次均门诊补偿费用分别比2004年增加了126%和39%。虽然医疗服务价格也在上浮,但合作医疗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的减轻还是有效果的。对5个试点县(市)的农户调查显示,在有效样本中,276%的农户回答参合后医药费有所减少,589%的农户回答没有变化,只有135%的农户回答医药费有所增加。在这些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273%的农户减少了医药费用。

(三)试点地区参合农民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

合作医疗基金的3/4用于住院费用补偿,充分体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互助共济制度这一宗旨。通过近3年的试点,次均住院补偿费用已接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西部和中部地区的比例更高,分别是278%和261%。合作医疗对住院费用的补偿使参合农民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强。

(四)促进了卫生服务设施利用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农村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了机会根据调查资料,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参合农民与不参合农民相比,就诊次数有一定提高,未就诊次数下降。同时,参合农民的住院率高于不参合农民,参合农民的未住院率低于不参合农民。这说明参合农民提高了对卫生服务的利用量,促进了农村卫生资源利用程度的提高。大多数试点地区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了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这对促进参合农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试点地区降低起付线和提高补偿比例,参合农民流向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比例有所提高。2005年有约2/3的住院补偿费用流向了县级和乡镇医疗机构,约4/5的门诊补偿费用流向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流向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费用比2004年增加了36%。参合农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增加了这些医疗机构的经营收入,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力资源和物资设备的有效利用,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力、物质基础。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各地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就医行为和医德作风、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长远看有助于提高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试点地区已经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体系,制订了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摸索出了一些有效的管理办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奠定了基础。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基本平稳。与2004年相比,2005年257个调查试点县(市、区)的基金结余率减少了近20个百分点,基金过多结余现象明显减少,这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队伍不断壮大,2005年与2004年相比,县级经办机构管理人员人数增加了近3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2005年县级经办机构的财政拨款比2004年增加了近4倍。在对257个试点县(市、区)调查的有效样本县中,423%的县使用计算机管理,且与乡镇卫生院实行网络管理;367%的县使用计算机管理,但未实行网络管理;只有191%的县使用手工管理。这说明试点地区已初步建立了信息管理化平台,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效率在中西部地区得到了提高。与2004年相比,2005年中西部地区合作医疗县级经办机构管理费用支出占合作医疗总支出的比值分别下降了03%和21%。总的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的雏形已经形成,但今后随着条件的成熟,应该着重在防范基金风险、监督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在提高服务水平、管理效率方面多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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