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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作部署(图)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07  |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常务会议四月初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一两个市,进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试点地区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新社发吴芒子 摄

中国国务院近期将召开会议,对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进行工作部署。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为制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6月20日、28日和7月5日,国务院分别在江西南昌、江苏镇江和甘肃兰州召开东、中、西部三个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组长吴仪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吴仪指出,1998年国家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国家又在农村着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吴仪强调,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搞好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选好试点城市,把试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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