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原市委副书记 袁俊维
那份长达27页的《判决书》,无声地讲述了一个贪官的堕落与腐败;而主控检察官金雪的那两本工作日志,记录了她这段难忘的办案经历:“袁俊维看起来很精干,甚至有些睿智。当年他落马时才49岁,正值壮年,正是为党和国家做贡献的黄金时期落马,令人很惋惜。但他令人吃惊的犯罪事实,又非治不可!”
作为本案的主控官,本色且漂亮的金雪,平时根本不化妆,只有在出庭公诉时,她才会悄悄地化些淡妆。因为那个特殊的时刻,她不仅代表着检察院系统的形象,更代表着国家。
金雪现在是省检察院公诉一处的检察官,她原来是自贡市大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检察官。去年,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三名主诉检察官,经过严格的理论考试、面试等多个环节后,去年11月,她正式调省院。报到的第二天,她就被领导叫去:“你来办袁俊维涉嫌受贿案。”也就是从当天起,金雪开始写“工作日志”,到现在案子结了,几乎写满了两本。
以下摘自金雪工作日志,括号内为记者所加
2006年3月7日星期二
接受办理原乐山市委副书记袁俊维受贿一案,从王军(注:省检公诉处内勤人员)处领取案卷8卷。
3月8日 星期三
通看袁俊维的案卷。晚上才想起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只好自己祝自己节日快乐。
3月9日 星期四
开始做袁俊维一案的阅卷笔录。材料多、收受次数多、金额大,阅卷速度提不高。
3月10日 星期五
继续做阅卷笔录。向陈乔副处长要求派车,去省看守所提讯袁俊维。
3月11日 星期六
休息一天。参观省院新址。
3月12日 星期日
到办公室加班一天,制作阅卷笔录。
3月13日 星期一
上午和吴艳一起到省看守所提讯袁俊维。袁提出上交某办和某办共计××万,应该从贿赂总金额中扣除。这是案件中的一个大漏洞!下午,见袁俊维的律师王晓林。
……
3月21日星期二
提出补充侦查意见。
3月28日 星期二
制作袁俊维受贿列表:共73次收21人贿赂,金额人民币393.6万、美元2.5万。完善补充侦查意见。
4月1日 星期六
给爸爸上坟,心情有些不好。
4月3日 星期一
袁俊维一案退回反贪局,《退补通知书》送达省看守所。
7月24日星期一
整理、完善袁俊维受贿案出庭(出)示证(据)提纲;制作“袁俊维案补充审查报告”交领导。
8月16日星期三
资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袁案。辩护律师观点均在预测范围内:1、投资分红20万是合法收入;2、某某、某某两笔受贿没有实现;3、袁没有干预行政执法和司法。
……
2007年1月24日 星期三
收到袁俊维案一审《判决书》……
——金雪的《工作日志》,简洁而真实地记录了自己的办案经历,也侧面记录了一个厅级贪官被惩治的一些背后细节。(记者 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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