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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答记者问
摄影:中国网 张琳
专题: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下午经表决通过就业促进法,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30日的发布会上表示,促进就业是政府的责任,规定政府在促进就业政策的责任是制定就业促进法的重要问题。
李援表示,就业促进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是人大常委会两个月前制定劳动合同法以后,通过的又一部有关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法律,也是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侧重于社会立法的一个新的进展。这部法律的通过,将对我国促进就业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
归纳起来,规定政府在促进就业的责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就业促进法建立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中国以前实行的是有期限的、短期的促进就业政策。比如说三年、五年,再根据情况进行调整。这次制定就业促进法时,把这些有期限的政策、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建立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第二,经济社会的发展要与促进就业紧密地结合起来。国家产业政策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区域经济的发展、投资和重大项目的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等方面,都要与促进就业扩大就业相协调。
第三,制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信贷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财政政策。比如,本法就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中,一定要建立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的工作。
第四,要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以及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服务,扩大就业渠道,降低就业门槛,搞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等。总的来说,促进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行政,把就业工作做好。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8月3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就业促进法》、《动物防疫法》等四部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陈维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