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 闻字号:
推进执政党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0-11  发表评论>>

执政党体制改革既是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执政党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问题,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执政理念,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执政党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

新时期推进执政党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是: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制度建设。苏联和东欧国家共产党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表明:执政的共产党领导体制改革必须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前提,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的正确方向。执政党体制改革不是要削弱或放弃党的领导,而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建立健全执政党的各项制度,实现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坚持党的领导的实质是坚持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领导,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等等。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就是按照科学执政的理念构建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执政党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使执政党体制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和完善。一旦有了好的制度,就可以确保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首先要理顺党内关系,改革权力结构,克服党内权力结构的导致性倾向,解决权力高度集中问题。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还要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改革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度以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

二是发展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执政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民主执政的理念,积极推进党内民主的发展进程。历史和实践证明,执政党的党内民主是否充分,直接关系到党的活力和创造力,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人民民主的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的活力源泉。党内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体现在党的制度和党内生活中,就是由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一切重大事务的权利。发展党内民主是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根本条件,可以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发展党内民主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有效手段,可以提高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建立防错纠错机制。发展党内民主是党实现新世纪新阶段任务的现实需要,可以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而给党和人民带来损失,也能发挥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参与和了解,凝聚全党的意志和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执政党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政治权利,让人民当家作主。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因此发展党内民主不是我们党的终极目的,而是要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展党内民主,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最终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目前,一系列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将会逐步落实,如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将进一步健全;实行党代表提案制度,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等。

三是规范党政关系,坚持依法执政。执政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的理念,规范党政关系,解决党政不分问题,实现党执政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规范党政关系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即采取“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办法,解决党和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总揽全局就是各级党委主要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推荐重要干部、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协调各方就是党委协调好同各级各种组织的关系以及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党不是直接指挥、干预或代替人大、政府和政协等组织的工作,而是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和党员干部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比如,在党的各级常委构成中,要适当增加人大、政府、政协方面的比重,这样既可以突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又能避免多头决策,提高决策质量。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合理分工和职责明确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矛盾摩擦也就自然消失了,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就会步入良性运转的轨道。因此,党必须改革和完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善于运用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执政方式,即坚持依法执政的理念,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比如,中央反复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也是要树立法律和制度的权威。

执政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执政理念推进执政党体制改革进程,关键环节还是如何以具体的政策措施把改革的思想方针和路径选择落实到位。通过具体的政策措施来贯彻党的新执政理念,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使我们党保持长期执政的地位,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一是加强执政党的思想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执政的理论,就没有执政的行动。加强执政党的思想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首先要加强执政党的思想理论研究工作,从理论层面分析和研究执政党建设的基本原理、共产党执政的一般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特殊规律。正确认识和尊重党执政的基本规律,是我们党能否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关键所在。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努力掌握中国共产党执政和自身建设所应遵循的基本规律。通过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推进全体党员干部的思维方式从革命党思维向执政党思维转变,深化执政党思想观念改革,强化党的长期执政意识,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基础,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为目标,确保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都是加强执政党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探索和理论成果。比如,在全党范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行的一次富有成效的强化领导观念和执政意识、强化执政权力来自人民的观念以及强化群众观念的一次重要的执政党思想理论宣传和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执政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基于新时期党执政所处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环境,必须使我们党的组织制度从革命向执政、从封闭向开放的根本性改变。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前提。只有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才能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才能在推进执政党体制改革的实践中不偏离航向。

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关键。因此,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为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制度建设,重点在于建立健全民主机制、激励机制和代谢机制。比如,民主机制能够使大多数优秀的、能够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通过党内民主促进社会民主进程。在探索民主机制建设过程中,民主化、透明度、竞争性将会大大增强,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民主程序也在不断完善。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细胞,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设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需要,拓宽党员教育内容,改进党员教育方法,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建设一支合格的党员队伍。

三是推进执政党工作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转型。执政党工作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既是当今大多数国家执政党工作方式的基本发展趋势,也是我们党贯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新执政理念的重要政策措施。推进执政党工作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就是要增强制度的刚性和民主的程序性,坚持和完善执政党的成熟的工作方式,并将其上升到制度、规范、程序的层面。按照新执政理念的要求,使我们党的工作方式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中央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也是要树立法律和制度的权威。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党由包揽一切、高度集权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转变;由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向分工合作、协调规范转变;由以党的政策代替法律向严格依法执政转变;由仅凭经验、独断决策向依靠科学、民主决策转变;由全面控制社会向依靠党的先进性和公信力引导社会转变,等等。推进执政党工作方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转型的目标在于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着党心民心,决定政党、政权的兴衰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说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200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17万多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6名;2005年有11万多名党员受到不同程度处分,约占党员总数1.6‰,1万多名党员因贪污受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06年有9万多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占党员总数的1.4‰。查处党员干部队伍内部的腐败分子,既是我们党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惩治腐败、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通过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党的基于法治的清廉执政,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赵绪生)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一言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相关新闻
-台媒关注十七大:政治热季揭幕 聚焦对台政策动向
-迎接十七大 理论创新轨迹 居民消费结构五大变化
-关注•期盼•使命:百姓、代表、境外记者共话十七大
-俞贤同:有感十七大代表黄标泉认准的一个理
-关于十七大新闻中心举行集体专题采访活动的通知
-中共十七大"红透"各家网站 网友"晒"家乡"晒"幸福
-迎接十七大 百姓说变化:和谐政风暖民心
-日子越过越红火 万众期盼十七大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