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 闻字号:
首批2383部<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公示 北京入选13家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1-24  发表评论>>

本报讯(记者丁肇文)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目前已经初步确定,文化部昨起就入选的2383部珍贵古籍面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记者发现,在公示名录中除国家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的收藏外,还包括个人收藏的古籍入选。此次一并公示的还包括首批50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据介绍,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是在全国29个省份的195个收藏单位和个人申报的4000余部古籍中遴选产生的,入选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其中一些古籍原来未见书目著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公示的名录中,除了国家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管所、书店和出版社的收藏外,还有2部个人收藏的古籍入选,包括北京芷兰斋收藏的辽代刻本《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疏二卷》,以及贵州民族学院潘朝霖收藏的清嘉庆抄本水文古籍《九星诵读》。

而申报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有112家,最终有50家单位入选,其中北京入选单位在全国各省市中最多,共有13家,分别是: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图书馆、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收藏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保护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此进行监督检查。对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濒危和破损古籍国家将重点投入资金修复。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今后也将成为财政投入和保护的重点,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有关部门还将定期进行评估、检查。此外,在公布国家名录的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后也可建立省级珍贵古籍名录,命名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文章来源: 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 小佳
[我要纠错] [推荐]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相关新闻
-发改委专家建议3到5年取消户籍制度 公安部反对
-中国重申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主权[图]
-台当局官员称现任“行政院长”可能续任
-贵州全省进入大面积二级停电状态
-李长春强调:着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我国9省份2487万人受雪灾损失逾31亿[图]
-山西汾西非法采煤窝点爆炸定性为刑事案
-北京将对不供应京标Ⅳ加油站实行油价3倍罚款
-2008全国公路水路春运今日开始 厦金航线首次启动
-台湾当局"行政院长"张俊雄宣布明天将提前总辞职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