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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4月4日清明节放假通知 5日、6日周末正常公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3-14  发表评论>>

200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文章来源: 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 栀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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