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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福明
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篇文章的写作经过,胡福明有详细回忆。他说,在确定选题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批判“两个凡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公开批判“两个凡是”显然是不可能的。于是,他打算给“两个凡是”找一个“替身”。而这个“替身”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人皆知的“天才论”和“句句是真理”。
中央党校牵头讨论
“两个凡是”提出之后,很多人开始以此为标准来判断是非,真理标准问题被搞乱了。为此,1977年8月25日,《理论动态》发表了一篇文章,批评“风派人物”。文章是胡耀邦审定的。其中说道,这种“风派人物”对待是非,不是以客观实际为准,而是以“小道消息”为准,以某些“权威”的意见为准,“以报纸刊物上的提法为准”。
10月9日,中共中央党校开学。华国锋和叶剑英都提到“要用心研究我们党的历史,特别是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历史。”
华国锋或许没有想到,他和叶剑英提出的研究三次路线斗争历史的要求,不久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这显然是华国锋不愿看到的,他后来因此而做了自我批评,也因此而不得不辞去中共中央主席的职务。
研究三次路线斗争的历史,实际上就是研究总结“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在中央党校主持工作的胡耀邦,要求从事党史教学的同志组成一个小组,研究这一课题。
所谓“三次路线斗争”,一次是指刘少奇,一次是指林彪,再一次就是“四人帮”。这是当时的提法,现在看来并不科学,刘少奇显然不能算。
这里涉及一个研究的标准问题,为此,胡耀邦提出两条原则:一要完整地、准确地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二要看实践。
可是,对于这两条原则,中央党校的一些学员却理解成两个标准。一是毛泽东的指示;二是实践。按照第一个标准,过去的冤假错案也就不能平反了。中央党校研究小组提交的有关研究三次路线斗争史的提纲,几乎照抄了华国锋在中共十一大上的讲话。实际上,华国锋的讲话本身就有一些错误的东西。
胡耀邦对这个提纲很不满意,他随即解散了这个研究小组,由哲学教研室的吴江牵头,重新成立了一个小组,不久后新的“讨论纲要”《关于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若干问题》出台。
随后,中央党校让在校的800名学员讨论这个提纲。在讨论中,出现了不同的观点。有人提出,研究共产党的历史,要尊重事实,从实际出发。但也有人主张以中共“九大”、“十大”和“十一大”文件为依据评价“文化大革命”。
那么,真理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是毛泽东的指示,还是实践?这是真理标准大讨论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据孙长江回忆,他和吴江当时都认为,两个标准的说法是一种误解,应该澄清。他们打算写一篇文章,把这个问题讲清楚。孙长江在命题的时候就强调了真理标准的唯一性。他们把文章的题目确定为《实践是检验路线是非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后,他们又把题目改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为“两个凡是”找一个“替身”
可以肯定地说,真理标准大讨论是针对“两个凡是”的,这是当时参与者的一致看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者之一、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在谈到写作这篇文章的经过时也说,1977年2月7日,“两报一刊”发表社论提出“两个凡是”后,正在全国开展的拨乱反正降温了。当时我就意识到要批判“两个凡是”,开始酝酿写文章。
胡福明写这篇文章是应时任《光明日报》理论部哲学专刊主编的王强华之约。据王强华回忆,1977年8月,南京召开拨乱反正理论研讨会,他代表《光明日报》参加。在研讨会上,胡福明发言,认为“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唯生产力论”是错误的。王强华觉得胡福明的思想比较解放。会议休息期间,王强华主动找到胡福明,想请他为《光明日报》哲学专刊写文章,内容是关于批判“四人帮”、从理论上拨乱反正,但没有确定具体的题目。
“不久,大约是1977年10月,胡福明寄来了两篇稿子,一篇是批江青提出的‘女人也是生产力’的,另一篇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王强华认为第二篇文章立论可以,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战斗性不太强,于是就写信让胡福明修改。
胡福明说,在确定选题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批判“两个凡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公开批判“两个凡是”显然是不可能的。于是,他打算给“两个凡是”找一个“替身”。而这个“替身”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人皆知的“天才论”和“句句是真理”。这样就不会有人反对了。他遇到的第二个问题是,要从众多的马克思主义原理中找出一个同“两个凡是”相对立的原理来。“两个凡是”把毛泽东的指示当做先验的东西,无需经过实践检验。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两个凡是”的要害就是否认了马克思主义这一原理。于是,他确定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文章的主题。
文章从酝酿到完成,共花了半年的时间。1977年于9月胡福明寄给了《光明日报》。
文章寄出4个月后,1978年1月14日,胡福明收到王强华寄来的一封信和两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小样。王强华在信中说,文章已经粗略地编了一下,为避免授人以把柄,在随后的几个月里,胡福明按照王强华的建议又作了几次修改。
但编辑把后来加的“判断是非,不以实践作标准”等几句话删掉了。这几句话是直接针对“两个凡是”的,据胡福明推测,编辑之所以这样做,表明他们“既支持实践标准,反对‘两个凡是’,又不便把话说得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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