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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以人为本 优先安置遇难者家庭 交通放首位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6-12  发表评论>>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 中国网 胡迪/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4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介绍《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介绍说《条例》总的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不论是制度设计、规定的政策措施,都是围绕着以人为本来展开的。以人为本落实到具体条文上,主要体现在第二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过渡性安置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强调尊重群众的意愿。

二是在活动板房使用方面体现人性化,因为活动板房结构比较好,也比较安全,质量也比较高,在这个方面体现人性化,优先用于重灾区和需要异地安置的受灾群众,特别是要安置遇难者家庭、孕妇、婴幼儿、孤儿、孤老和残疾人员以及学校、医疗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是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方面,体现人文关怀。比如要求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配套建设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备学校、医疗点、集中供水点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要求做到防火、防风、防雨。

四是在现场清理中要求充分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于清理出来的财产和物资要详细地登记、妥善保管。

五是村民住宅建设要尊重人民的意愿,同时政府要为农民提供选址和住宅设计等方面的服务。

重建条例将恢复交通放在首位 住房学校医院其次

《条例》第43条对恢复重建中对优先重建的工程安排作了规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通信、供水、供电、住房、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文化、广播电视、金融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什么把交通放在第一位?大家都知道,这次地震对公路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如果给群众造住房,建材运不进去也没办法,因此我们就把恢复交通基础设施放在第一位,同时把电力设施的恢复也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其次,就是群众的住房、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恢复。 [详细]

国务院拟采取三项措施 确保重建条例的贯彻实施

在国新办就汶川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情况举行第二十五次发布会上,针对大家关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是否能很好地贯彻实施的话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说,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准备采取这样几项措施: [详细]

恢复重建重点考虑环保 城镇选址避开生态脆弱区域

过渡性安置考虑建房时间 今冬前建起新房先住帐篷

重建条例对不同阶段工作责任主体都做了明确规定

条例明确重建资金款物管理 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公布

重建条例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防震减灾法的规定

 

文章来源: 中国网综合消息 责任编辑: 飘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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