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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6月19日结算价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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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宣布: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飘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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