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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第六次调整韩国至中国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8-21  发表评论>>

近日,南航再次调整韩国至中国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即自2008年9月2日(出票日期)起,韩国至中国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由单程 82美元、往返程164美元,调整为单程98美元、往返程 196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不占座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这是今年以来南航第六次对韩国至中国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做出调整。

2008年2月1日,3月1日,4月1日,6月1日,7月10日,南航韩国至中国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分别由单程25美元、46美元、38美元、54美元、62美元调整为现在的82美元;往返程由50美元、92美元、76美元、108美元、124美元调整为现在的164美元。郭丽姝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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