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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0-28  发表评论>>

黄松有(资料图片)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松有简历

黄松有,男,1957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汕头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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