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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君 中国网/赵娜
中国网12月27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月27日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地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就防震减灾法、专利法两部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技室主任陈广君在发布会上介绍,专利法从1984年通过以后修改了三次,巧合的是每次都正好间隔八年。法律修改不会有几年修改一次的约束,主要是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是成熟,立法的条件是不是具备。关于专利代理人地位的问题,在修改过程中也有不少人提到过这个意见,特别是一些从事专利案件的律师和一些专利代理人。后来主要是因为已经有国务院颁布的专利代理条例,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取得、管理和执业都作了规定。专利法主要还是调整专利权的授予、保护这样一些基本的关系,具体的内容很多还需要由具体的行政法规来补充。
陈广君还解释了关于第64条的问题。这是这次修订增加的一个内容,我们国家在专利保护当中,是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两条轨道并行运作,这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个办法,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优势。既然行政保护要作为司法保护的一个重要补充,在相应的执法权限方面,就应该赋予执法机关一定的权力。在这个问题上,因为过去的法律规定得不够具体,在执法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被动,特别是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的时候,专利、工商和版权部门一起参与执法,但是法律所赋予的执法权限又不尽一致,这方面也影响了执法工作,所以这次增加了这个规定。(张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