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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05-18  责任编辑: 范筱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解读校舍安全工程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对责任追究是如何规定的?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方案明确规定,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范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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