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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村干部的土改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1-24  发表评论>>

见到罗授波时,他正在村口的马路边上翻晒稻谷。白衬衣、黑西裤,这身打扮让他与路边其他翻晒稻谷的村民有些不同。“刚从镇上开完一个会回来,还没来得及换呢。”他笑笑说。1954年出生的他,是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木兰村党支部书记。

木兰村位于肥西县三河镇东北部10公里处,巢湖西岸,位置偏僻,交通闭塞。全村可耕地6800亩,水面1500亩,现有人口3250人。村民以水产养殖、捕捞、优质粮油作物种植为主导产业,是典型的皖中“鱼米之乡”。

虽然是最基层的政策执行者,但像罗授波这样的村干部并未纳入政府公务员编制,因此,尽管从1991年就开始担任村主任,罗授波的身份依然是一个农民。目前他还种植着自家的2亩来地,而其余的4亩多地则交给了一个名为“土地流转经营合作社”的组织打理。

这个于2006年10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在第二年9月完成工商注册的 “三河镇木兰村土地流转经营合作社”,是安徽省第一个土地流转合作社。作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实验地,木兰村的做法被当地政府冠以了 “木兰经验”的标签。

截至目前,以“木兰村”为蓝本,肥西县仅三河镇,辖区内19个村就都已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共流转土地面积16835亩,占全镇耕地面积的39.15%,入股社员4108户,占全镇农户数的42.54%。

被债务逼出来的土改

上世纪90年代,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再加上当时粮食市场价格的持续低迷,而农村各种税费、提留统筹负担又过重,中国内地农村的发展进入 “寒流期”。那个时候,“卖粮难”对于很多农户来说,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

“产粮越多亏损越大”成为当时农村的真实写照。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大大减弱,于是,大面积的土地抛荒现象开始出现。

这股“寒流”也侵袭了罗授波所在的木兰村。土地二轮承包之后,木兰村大多数农民弃田外出经商,该村长期在外的青壮年就有780人,占了该村青壮年人数的大部分。耕地撂荒现象十分严重,罗授波回忆说,撂荒最厉害的年份,有40%的水田无人耕种,荒草齐腰深。

土地抛荒了,各种应上缴的税费便无法落实。与有些村委会的做法不同的是,罗授波和其他村干部并没有采取到农户家牵牛、牵猪抵税费的暴力手段,而是采取了向银行举债以完成税费任务的办法,以致于到2003年底,木兰村为此而欠下的债务已累积到了80万元。

“那时候为了躲债,我们村干部过年都在外不回家。”时任村主任的罗授波回忆说。2004年罗靳村与木兰村合并时,罗授波成为新的木兰村的党支部书记。召开村民大会商讨如何解决80万元的债务,成为他上任之后的首要问题。

村民代表大会商讨的做法是:通过互换的方式对农户的土地做临时调整,将距离村庄较近的、土地质量和水利条件较好的抛荒地调整给留守农户,便于留守农户耕作,同时把通过互换调整出来的距离村庄较远、地势低洼的土地集中起来,整理后流转给种粮大户。

第一次互换,就集中了闲散土地1300多亩,这些土地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流转出去。其实早在2001年,罗授波还是村主任时候,就已经试行过这样的流转方式,当时的土地租金是135元/亩,除却农业税费,这些流转出去的土地还能有80元/亩的收入。

如今这些土地的租金价格已经达到了360多元/亩,没有了农业税费,而且还有农业补贴,实际的租金收入已经达到400元/亩。

土地流转之后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土地租给种粮大户后,农民可以在大户承租的田里打工,按每天50元工钱,一年累计打工60天,工资性收入又有3000元。这样使得大量劳动力从土地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安心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每个劳动力年收入可达1万至1.5万元。

收入增加了,农民开始主动的把之前所欠各种费款交给村里,木兰村村委会也在短短的3年之内就把80万元的债务还清了。

文章来源: 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 苏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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