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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鲜核问题的由来和最新发展
朝核问题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3年3月12日,朝鲜因美国和韩国继续进行“协作精神”联合演习和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检查其军事设施,宣布3个月后退出1985年底加入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从而引发了第一次朝核危机。经过多轮谈判,1994年10月21日,朝美两国在日内瓦签署了关于朝核问题的《美朝核框架协议》,使第一次朝核危机得到暂时缓解。
第二次朝鲜核危机自2002 年10 月爆发以来,迄今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
从2002 年10 月到2003 年4 月中、美、朝三方举行北京会谈前,这是朝核问题从再次爆发到形成危机的时期。2002年10月,美国总统特使凯利访问平壤后,美国宣布朝鲜已承认其推进浓缩铀开发计划,朝核问题再次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在美国停止向朝鲜提供重油后,朝鲜于2002年12月22日宣布解除核冻结,拆除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其核设施安装的监控设备,重新启动用于电力生产的核设施,并于2003年1月10日发表声明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2.第二阶段
从2003 年4 月到2005年11月,先后经历了中、美、朝三方北京会谈和五轮中、美、朝、韩、俄、日“六方会谈”,这是以多边会谈方式争取和平解决的时期。这期间最重要的成果是2005年9月19日各方一致通过的《第四轮六方会谈共同声明》。声明表示,各方达成一些重要共识,六方一致重申,以和平方式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六方会谈的目标。当然,这段时期内事态发展也是跌宕曲折的。在2003年4月23~25日举行的中、朝、美三方北京会谈中,朝鲜代表以非正式的方式告诉美国代表凯利,朝鲜已经制造出若干枚原子弹。此后,朝鲜于5月22日宣布退出1992年它与韩国签署的《朝鲜半岛无核化宣言》。2005年2月10日,朝鲜外务省发表声明,宣布无限期中止参加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并正式宣布朝鲜“已经制造了用于自卫的核武器”,以应对美国的敌对政策。一时间,朝鲜半岛核问题再次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但是,总的来说,在这一时期,经过有关国家的多轮会谈,矛盾得到缓解。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于2005年11月9~11日在北京举行。各方就如何落实2005年9月第四轮会谈共同声明进行了认真、务实、建设性的讨论,并就此提出有关方案。然而,这种积极的发展态势由于朝美之间的矛盾没有得以延续。
3.第三阶段
从2005年11月至今,六方会谈处于停滞状态,朝鲜进行的核试验使朝核危机进一步升级。朝鲜一直拒绝重启六方会谈,以抗议美国指控朝鲜印制美元伪钞及从事其他非法金融活动,并对其实施经济制裁。2006年7月5日,朝鲜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呼吁,进行了弹道导弹试射,分别朝东海和日本海发射了6枚大浦洞2型导弹和飞毛腿(scud)导弹,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再次激化了朝鲜核危机。目前,朝鲜坚持自己的立场——要朝鲜重返“六方会谈”,美国必须首先放弃对朝的敌对态度,放弃对朝鲜的金融制裁。美国则认为只有朝鲜首先停止金融“犯罪”,美方才能考虑停止制裁;金融问题是在六方会谈框架以外的单独的经济和法律事务,根本不应影响会谈进程的继续。2006年9月,日本和澳大利亚也加入到美国金融制裁朝鲜的队伍中。尽管相关国家特别是韩国和中国进行了多次外交斡旋,但是何时重启六方会谈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
朝鲜外务省2006年10月3日发表声明,宣布朝鲜将在科学研究领域和在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核试验。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纷纷做出强烈反应,指责朝鲜挑衅。10月6日,联合国安理会发表主席声明,呼吁朝方全面执行安理会第1695号决议,要求朝鲜取消计划中的核试验,并且立即无条件重返六方会谈,并警告朝鲜如果无视国际社会劝阻坚持核试验,安理会将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进一步行动。10月9日,朝鲜宣布成功进行了地下核试验,震动了国际社会,遭到各国的一致谴责。联合国安理会于10月14日一致通过了关于朝鲜核试验问题的第1718号决议,对朝鲜核试验表示谴责,要求朝方放弃核武器和核计划,立即无条件重返六方会谈,并决定针对朝方核、导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领域采取制裁措施。朝鲜随即表示坚决拒绝接受这一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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