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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订,保证立法质量更适应今后发展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5-03-11 作者: 戴丽丽 责任编辑: 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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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又被称为管法的法,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立法法》在两会期间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高级法官王振清做客中国网两会特别节目——《中国正在说》,从立法权和该法本身性质对《立法法》的重要性作出解读并对下放地方立法权作出探讨。

对于《立法法》的修改,王俊峰认为这是有必要且是很重要的,在我国现阶段的法治过程中,讨论修改《立法法》对实现依法治国有着重大意义。《立法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这次两会专门把它作为一个议程来讨论,全国政协去年针对《立法法》召开了专门的专题研讨会。之所以《立法法》会这么受关注,就是因为它本身是立法工作中带有框架和顶层设计基础性的一个法律。有人说它是管法的法,因为它涉及到很多的立法原则、立法程序以及立法权的分配,非常重要,而且它涉及到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王俊峰举例,《立法法》的新草案中税收要法定,没有国家法律依据的不能乱收费,《立法法》规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地方的立法不能削减法律规定的权利或者增加额外的义务,这些都很了不起,是很重要的基本条款。

当然对立法权也有一些争议,比如说草案当中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或者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城市,这样的立法权都下放给了社区的城市,那么争议在于“较大”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还有的担心立法权会影响立法的质量,其实《立法法》最根本要解决的还是要保证国家立法的质量,法律都是良法,用良法才能善行,它对我们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和法律的实施意义都非常重大。

在我们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立法法》有特殊的意义。王俊峰表示,《立法法》是2000年7月1号开始实施的,已经过去15年了,在这个过程当中,整个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都非常大,我们国家的法治水平变化很大,完善和补充是很有必要的,所以我们都非常期待国家能有一部满足法治发展需求的,用于统领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好的《立法法》。

王振清参加过中国《立法法》起草的讨论,他指出,《立法法》是行政法的一个范畴,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因为牵涉到法治社会的建立,里面有很多法律原则,比如说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要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因为法要老百姓执行,不是几个学者坐在屋里面编的,这样不符合国情。这部法律生效时间比较长了,在行政法学界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看法,这个法该修了,应该是第二稿出台了。

王振清认为,目前整个法治情况变化很大。中国目前人口众多,发展不均衡,下放地方立法权要根据国情。另外什么人可以立法,还有争论。立法都有立法机关,人大可以立法,但是仅靠人大立法,中国这么大,国情这么复杂,发展又这么不均衡,就会有问题。北京立的法到了西部地区可能很不适应,所以就要放一部分权力,较大的城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它的政府可以制定地方规章,这是原来明确规定的,还有较大的市像深圳可以制定。他也说到,中国的一个省在国际上可能就是一个超级大国,像河南省有上亿的人,有的地方发达,有的地方落后,这些地方怎么办,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但有一点不变,《立法法》的修订一定会更加适应我们今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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