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有理】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思想探究

发布时间:2018-07-18 14:57:1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宋扬

宋扬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副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概括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这是党的十九大的一个重大历史贡献。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已被写入宪法修正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思想对于我国在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阐述了一系列在新时代下的扶贫思想,包括精准扶贫思想、大扶贫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扶贫思想、脱贫责任制思想等等。

这些思想既在理论上对于国际减贫理论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又在实践上引领我国的伟大减贫实践。同时,结合反贫困理论和我国的减贫实践,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思想对我国未来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精准扶贫思想

习近平同志2013年11月在湖南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的治贫方式。自此习近平在各地调研时多次提及这一理念,并将精准扶贫概括为“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十八大以来,《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陆续出台,对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详尽部署。应当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思想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对于贫困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思想,是提高扶贫效率、转变扶贫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脱贫攻坚时期的重要理论武器。

从国际减贫理论的发展来看,针对精准扶贫的理论更多强调精准识别环节,而习总书记提出的概念外延更大,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等四个环节,强调“精准”应该贯穿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是对已有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创新拓展。

二、大扶贫思想

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大扶贫格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提出精准扶贫理念后的又一重大的理论创新。

所谓“大扶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精准扶贫的“大”流程管理。扶贫工作涉及的环节众多,包括贫困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是一个全过程工作,应该系统开展。二是精准扶贫的“大”部门合作。扶贫工作涉及众多职能部门,需要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才能有效推进各项扶贫工作的开展。同时,应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编织牢固坚实的社会扶贫网。三是精准扶贫的“大”区域协作。脱贫攻坚绝不只是贫困地区的工作,更需要富裕地区的大力协助。大区域协作要求各地区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建立东部富裕地区与西部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机制,确保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精确瞄准贫困人口。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扶贫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做好民生工作,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这对于我们处理好民生工作中干什么、该怎么干的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习总书记在3月5日下午参加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扶贫工作“既要下决心消除绝对贫困,又不能把胃口吊得太高,使大家期望值太高,力不从心,小马拉大车,拉不动的结果是好心没办成好事”。

事实上,习总书记关于“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思想由来已久。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收录了习总书记在1989年3月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新形势下闽东财政经济的辩证观》。文章的第四部分题目为“正确处理多办事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其中明确指出,我们讲多办事,只能是量力而行,有一个综合平衡财力的问题。多办事应该立足于节约,提高效益。一分钱办一份事,一分钱掰成几瓣花,这些讲实效的精神,都是应该提倡的。讲效益,就是要把有限的财力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迫切需要又见效快的项目上。

习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确保进度和质量,让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实际上就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扶贫思想。

一方面,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拼图和首要任务,体现着大国的责任担当,展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就是要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从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出发,做到量力而行,不搞脱贫大跃进,盲目提高贫困标准。

四、脱贫责任制思想

2020年前实现全面脱贫,是一项艰巨而神圣的使命,需要社会各方凝神聚力,更需要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习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脱贫责任制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扶贫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习近平新时代脱贫责任制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脱贫攻坚任务期内,县级领导班子保持相对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第二,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总责,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市(地)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第三,实行驻村工作队制度,在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增强扶贫工作第一线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机关积极向贫困地区选派干部,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强化中央单位和各级政府的帮扶责任。习总书记在2017年6月23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强调,强化帮扶责任,“谁的孩子谁抱”。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在资金、项目、人员方面增加力度。东部经济发达县结对帮扶西部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和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行动”,都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第五,加强检查督查。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坚持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可见,脱贫责任制思想贯穿扶贫工作全过程,是扶贫工作得以落地生根的重要制度保障。脱贫责任制能够在中国实行,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正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责任编辑毅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