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快评】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发布时间:2019-09-17 13:30:00 | 来源:国网 | 作者:薛小荣

薛小荣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9月16日出版的第18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让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主张真正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

具体来说,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就是要从三个方面着力进行制度的优化提升。

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就是说,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时要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即,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

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

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只有这样,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

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就是说,既要通过依法选举的方式又要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设计,让人民真正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

一方面,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另一方面,在中国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和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这一套制度既能有效克服“投票式”民主带来的形式主义弊病,又能有效克服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政治内耗。可以说,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就是说,要把民主协商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真正提高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党和政府的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要拓宽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因此,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中国二百六十多万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