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发生的任何事件,都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人们经常会问:为什么还有人上不起学?为什么还有人吃不起午餐?为什么学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在思索过后,人们开始行动起来,试图汇聚个人点滴之力,来解决这些陈年痼疾。那么仅仅依靠民间资本、慈善组织、甚至公民个人在内的民间力量,能够解决中国教育中的种种不足吗?高等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政府究竟该保障哪些教育投入呢?

在我国发展教育的过程中,一直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教育整体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比例4%的目标仍是目标;二是教育投入的领域与政府应当承担的教育责任错位,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只是名义的“义务”;三是基础教育主要依靠县乡财政,存在极大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和校际差异。这些问题决定了基础教育,尤其是乡村基础教育,应当是教育投入的重点。[详细]

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到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将达到4%,以GDP40万亿计算,每年将在目前的投入基础上新增1600亿元。这1600亿该怎么投、怎么花?盘点基层教育的各个领域,可以窥视国家教育投入的成效以及民间力量的地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我国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长期以来,我国的幼教经费一直只占整个教育经费支出的1.3%左右,而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经费占总教育经费支出一般达到3%以上。许多地方政府更乐于将公共财政投入到很容易体现教育发展水平的高中和高等教育领域,而对学前教育投入甚少,在管理人员编制、办学标准制定、监管等方面也都存在缺位。对此,国务院2010年提出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并且还会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发展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

但是现状是,一方面,各地政府在发展公办园上的确很“大力”,学前教育经费向为数不多的公办幼儿园倾斜,稀缺的优秀师资也不成问题,但入读门槛相对很高,完全变成一种稀缺资源,对于广大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来说,只是看上去很美。

另一方面,民办园的准入门槛提高,办理许可证困难重重,而待遇地位跟不上导致教师流动太频繁,贵族园与大量不符合办学标准的黑幼儿园承担起了对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学前教育的重任,尽管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只需备案不必审核,但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成刚表示,40%的民办幼儿园处于亏损状态。在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这些民办幼儿园自然成为事故多发地,从搜索引擎结果中可以看出,民办幼儿园伤亡事故远高于公办幼儿园。但教育部门通常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却很少提及加大投入,只依靠行政监管,要真正改善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无异于缘木求鱼。

截至2009年,全国民办幼儿园的总数已达到8.34万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所数的62.2%,学前教育依然处于民办教育为主的状态。在公办幼儿园不能包揽所有儿童的学前教育的情况下,给予民间资本扶持,并不是一句空话。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择校费来自教育资源配置上的严重失衡。名校成了“超级航母”,可以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致使择校大战硝烟弥漫。择校费再多,依然有家长愿意为孩子买单,正如一位家长说的那样,“在名校里哭泣花钱多总比在普通学校里哭泣没去名校要幸福。”事实上,择校费是所有家长为教育不公买单,而结果却又离期望的公平越来越远。教育专家杨东平认为,择校费出现有制度性原因:地方政府在高考政绩指挥棒下,仍以培养精英的思维发展义务教育,加上“择校经济”给政府带来的利益,导致优惠政策和资源向名校倾斜,两极分化严重。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保障性、基础性教育,而不是选拔性的培养尖子的教育。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至于市民对于教育的多样性、选择性、丰富性需求,应该由民办学校来提供。

由于城乡义务教育资源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与城镇学校有较大差距,部分农村学校教师不能安心扎根在农村学校长期任教,而是通过调往城镇学校等途径离开农村,导致相对边远地区的一些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所以尽管早在1985年,教育部就取消了民办教师,但因农村条件艰苦,招揽正式教师难度大,如今,代课教师仍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教育中起着推动作用。来自新华网的消息显示,甘肃省教育部门在2011年的“两基”迎国检工作督查中发现,甘肃省目前仍有“代课人员”10611人。既然农村教育及农民工子弟教育暂时还离不开代课教师,就应该让优秀的、合格的代课教师转正;即使不给他们“名分”,也应该提高他们的待遇,以“同工同酬”为原则,让他们的待遇与公办教师相当。择校费确实成为了城镇教育领域中改善公办教师待遇的一个现实选项。而中西部地区的代课教师,却成为了近乎“义务奉献”的廉价劳动力。

2001年以来,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2009年,在汶川大地震一周年之际,国务院要求,从当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提升中小学校舍抗震防灾能力,该工程覆盖全国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但是3年的大限将至,各地工程进展情况不容乐观。不少省份完不成任务是板上钉钉之事。以广东为例,截至今年7月,该省平均开工率仅为69%,竣工率为48%。截至目前,山东省26个县(市、区) 未向校舍安全工程投一分钱,致使部分项目不能按时开工或长期停工。

与此同时,自1989年10月至2004年,希望工程15年间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22亿多元,资助250多万名贫困学生上学读书,援建希望小学9508所。许多贫困县的领导认为,希望工程为实现“两基”(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达标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包括希望工程在内的民间慈善项目,成为了教育经费的有益补充。

《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八条提到,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而按照《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的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对于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第四十四条规定,“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所以,民间慈善有多么发达,教育投入缺失就有多么严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约有农民工子弟40万人,这些孩子有一部分在公立学校读书,有大约10万人在150所打工子弟学校接受教育。北京打工子弟学校公益网完成的《2010年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现状分析报告》显示,北京目前有30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除63所拥有办学许可证外,其余都属于非法办学。《北京民工子弟学校调查报告》中采集了114所北京打工子弟学校的样本。其中42所是民办教师所办,5所是代课教师所办,30所是公办教师所办,2所是企办教师所办,26所学校是非教师所办(其中13所聘用教师讲课),4所是无教师经历但在民工子弟学校做过教师的人所办,5所不详。北京打工子弟学校公益网创办人张志强认为,目前北京的打工子弟学校已有一部分成为创办人牟利的工具。不仅如此,除了少数的学校教学质量有保障,更多的打工子弟学校更像是“扫盲班”。

流动儿童研究专家、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韩嘉玲认为,义务教育应“谁用工谁买单”。义务教育经费并非中央拨付,而由省市一级地方政府承担,具体落实是由区县一级拨付。由中央将户籍所在地经费转移到居住地支付的方式很复杂,而且并不实际。地方政府切实享受劳动者提供的服务,就应该为他的家庭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至少不应该推向市场”。

现实是,北京公办学校对于招收农民工子弟依然存在门槛。甚至存在农民工子女受到区别对待等种种问题,非但没有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反而会有更多新的问题。如果不能让每一个打工子女都能获得上学机会,是不是只能让更多的打工子弟学校继续存活下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1997年国家颁布《中国营养改善计划》,2001年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并逐渐提高补助标准。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些问题依然呈现复杂化、可操作性差的局面。

2010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儿童营养改善”课题组,完成了西部四省区农村小学生的学校就餐状况和营养问题的调查,发现学校供餐机制仍未建立,贫困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仍然突出。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以印度、巴西等国的学校供餐项目为例,认为目前中国应将学生营养保障方面的立法问题应提上议事日程,政府应承担起保障贫困学生营养的责任。

2010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已经开始拨款100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了1225万贫困寄宿生。

2011年,由邓飞等500多名记者以及国内几十家媒体,联合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发起了“贫困山区小学生免费午餐”公募计划,其午餐配餐参照国外的学生用餐要求,每份午饭价值3元,至今已为77所学校1万多孩子提供了免费午餐。这直接推动了2011年10月份国家启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普惠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学生。

免费午餐计划被誉为“民间力量推动政府决策”的典范。它的目的,就是依靠民间的力量,探索出一种新的运作模式,包括公布善款数量、组成监督团队、多人校验支出等措施,从而向政府提供了及时介入的良好时机。但而近期的台湾免费午餐贪腐事件,引发很多人对政府推行营养补助效果的质疑。联想到11年前,由农业部牵头,教育、卫生等七部委联手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结果,事故迭出,最后“学生奶”计划几近走样。于是,舆论中也不乏怀疑政府过于大包大揽以至于滥用纳税人钱财的理性声音。

对此,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政府是保障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的主体力量,但是,政府计划的效率低下,以及可能出现的跑冒滴漏问题,也不容忽视。所以,政府计划可以购买民间公益机构的公益服务,由其负责完成当地中小学贫困生的营养午餐任务。也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这其中就包括社会公益机构,以及新闻媒体。

校车问题一直困惑着我国学生安全,每次惨痛的校车事故之后,政府部门都发文件、发通知要求各地注意校车安全,2010年,我国还出台了校车国标。2011年8月,教育部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熊丙奇认为,要根治校车问题,必须把校车预算纳入中央财政或者省级财政范畴,纳入县乡财政则基本上意味着没戏。据测算,为中小学配备安全的校车,总需费用约600亿。这在2012年教育投入达到GDP4%之后,完全可以解决。

当前我国校车经营模式也是多种并存,主要有学校自营、政府购车学校经营、无政府补贴的营利性组织经营、有政府补贴的营利性组织经营等四种模式。

而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报告《学校布局调整与校车系统建设研究》提出了中国校车系统建设的路径探索。报告指出,我国校车系统的实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或市场机制也是不现实的,而是要采取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即由政府主导,但政府的责任不是对校车运营的垄断,而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整个过程中起引导、管理、监督与检查的作用。也就是说,政府出钱买服务,各运营公司通过校车系统可以获得经常的稳定性收益,避免了承担市场风险。当然,政府也要通过为民间组织和民间机构提供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民间组织参与校车的运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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