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关注的“温岭虐童案”尘埃落定。浙江温岭官方发布消息称: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11月16日,温岭警方释放了颜艳红。对此,您怎么看?
于理不合
    儿童权利需要救济,而法律当仁不让成为一种刚性救济法则。诚如一些人所说,当法律萎靡不振,权利兜底便成“镜花水月”。对儿童受虐,显然还需要诸如“虐童罪”等法律刑责的不断完善、持续跟进,强调儿童权利,以重责勒紧人们脑中越界的弦。
合乎法理
    从法理分析,颜艳红的虐童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有三:一是伤害罪,二是虐待罪,三是寻衅滋事罪。但据我国刑法,构成伤害罪要求具有轻伤以上危害结果,虐待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家庭成员,因此,二者皆不构成。

反方观点

正方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