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紧“制度笼子” 驯化出规范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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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立法时间表
#反腐立法时间表#
    3月9日,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解读“未来5年的立法规划”时,提到“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今后5年的立法重点。这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首次公布反腐立法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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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听则明 善用网络反腐“双刃利器”
    当前,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日趋复杂性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腐败行为的内涵和危害范围正在拓展,腐败现象的发生正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腐败行为更具隐蔽性;二是腐败形态从权力型向资源型转化;三是“消极”腐败更具危害性。[详细]

    现在看来,在高层和民间之间建立起良好有效的互动,是反腐途径多元化必然的趋势。通过网络渠道反腐,确实有监督力度大、信息整合快等优点。并且,网络反腐作为民间反腐的一种进化手段,网民一个键盘一个鼠标,就能行使对权力机关和官员的监督权。但也应当看到,网络反腐不是什么“特效药”,并非一试就灵。[详细]

    网络反腐,作为群众参与的反腐形式,似乎又像一把双刃剑,在杀伤腐败分子之时,很可能会因为其他动机而导致误伤无辜,另外没有指导方向和不加约束的运动,很可能会带来秩序上的各自为战。但是,网络反腐恰恰就是区别于制度反腐的社会监督,是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组成部分。而普遍意义上对网络反腐的规范,相信在法治建设逐步完善的进程中,在社会风气的日益改善下,一定会越来越规范。[详细]
编织紧扣中国实际的“制度笼子”
    长期以来形成的腐败惯性,以及惯性下所产生的顽固贪腐观念,指导着腐败分子抱团求存,在风雷袭来时负隅顽抗。由于权力尚未被关进笼子,因此它一旦张牙舞爪,除了产生极大社会破坏力之外,还可能给制度的制订及推行设置障碍。[详细]

    要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须做到防止官员产生职务犯罪动机,以尽早消除公权与私利“互动”的机会。我们不仅要根据新时代需要,调整我们之前的思想教育模式,推行警示教育等措施,还应就利益权衡的角度,让每一个公权力在心中,时时有一本“利益盈亏账”。当然,这本“账单”要进入官员脑海,使官员打心底里不愿去做以权谋私这种赔本“买卖”,远非一日之功,尚需廉政文化建设在内容与方式上进一步与时俱进,使廉政教育入心进肺。[详细]
法治反腐精神的认同比法律制定更重要
    客观地说,当前廉政法制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仍缺乏一个国家反腐败总法,难以对我国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基本内容、管理机构、职责权限、责任追究、法律衔接及适用原则做出明确规定。

    反腐立法时间表的推出表明,我国反腐模式正从传统反腐向法治反腐转变,我国反腐策略正从零散型的应急反腐向整体型的系统反腐转化,我国反腐将更加重视法制和制度的重要性。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系必须是正义的、民主的和法治的体系。[详细]
以制度反腐驯化出规范的权力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不能放松,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更为重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关键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详细]

    腐败用世界和历史的眼光来看,都不是能毕其功于一役的战斗,在当下社会转型期就更显得任务艰巨。我国反腐模式正从传统反腐向法治反腐转变,我国反腐策略正从零散型的应急反腐向整体型的系统反腐转化,我国反腐将更加重视法制和制度的重要性。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系必须是正义的、民主的和法治的体系。[详细]
结束语
    在与腐败的博弈中,制度反腐与民间反腐的有效对接开始成为最可行的途径。如今,反腐、尚俭、改革,是“新政”的三板斧,呼声最高的“反腐”已在隆隆推进,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如何将反腐的政治、制度效能发挥到最大,有效去除这个长期吸吮社会汁液、破坏社会肌理的病毒,仍需执政党和执政者的政治智慧,也需要民间社会的配合。在“新政”中,反腐必当继续奏响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