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大火,共有78个储粮囤表面过火,储量4.7万吨。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当班人员被困,共造成120人遇难。6月7日,厦门BRT快速公交车突发起火,事故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火灾事故频发,究竟谁该担责?
监管不到位
    监管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事故的发生是不幸的,但事故过后要警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从这些事故上吸取教训,要知道这些事故不是冥冥之中的诡异事件,而是漠视安全的咎由自取。要从自我做起,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只有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才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当事公司平时懈怠
    我们能够看到,职业病、工伤事故等,如何给工人带来维护自身权益的痛苦,工人的人身权利如何在一些劳动场面中遭到丧失文明底线的践踏。进入工厂的人们,如何面临与父母、孩子长期离别的苦楚,工人的身体如何成为社会伤痛的忠实记录者。如果当事公司能够不懈怠,平时的消防做好,就不会发生多起悲剧了。

反方观点

正方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