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来自山东菏泽的冀中星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目前正在救治,未造成周围人员伤亡。据称,其本人在广东东莞打工时,被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打成残疾,因此多次上访。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调查。对此种诉求方式,您怎么看?
任何理由都不能危害安全
    通过残酷方式表达诉求,固然可怜可悯,但这种明显违法的“舍命诉冤”,不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借口,于己于他人于社会,都为害甚大。将心底的同情,转化为口头的认同,无疑是在鼓励自残,是在拿公共安全冒险。
心未失善,理应同情
    冀中星在引爆之前曾提醒周边人躲开,火药在引爆后也一直没被扔出去,此做法有别于以无辜路人为目标的“报复社会”。对于这样的弱者,社会应该提供提供更多便捷的诉求通道,让其怨恨得到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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