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 增强脱贫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18-08-17 11:39:08  |  来源:河南日报  |  作者:刘刚  |  责任编辑:申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树立脱贫光荣导向,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和关键时期,必须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内在动力


当前,在部分贫困群众中存有“等、靠、要”思想,对此,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从正反两方面引导树立自力更生、不养懒汉的舆论氛围。整合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条幅、微信短信等各种手段,充分借助基层党校、讲习所、流动宣讲车等阵地,将精准识别的全过程和已经实施的帮扶措施讲清楚,将脱贫不脱钩的政策讲明白,努力消除部分贫困群众的认识误区和依赖心理。积极挖掘贫困群众中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本地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创业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安贫可耻、致富光荣的鲜明导向,激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干劲决心。


改进帮扶方式,建立利益纽带


部分地方开展帮扶工作中多采取送钱送物送温暖等输血式做法,导致脱贫攻坚群众参与不足,地方长远发展自我造血功能不强,政府兜底压力越来越大。对此,要改进帮扶方式,稳步建立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利益纽带。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在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开发各种岗位,吸纳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劳动就业实现脱贫。转变投入方式,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贫困户以土地租赁、产品回收、股份合作、产业捆绑等形式,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的利益联结纽带,形成风险共担、互利互赢的紧密联结关系,最大限度激发贫困户潜能。稳步扩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拓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探索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的发展思路,通过集体带动、抱团发展,提升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一些贫困群众因劳动能力低下无法获得就业机会,还有一些贫困群众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对此,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知识、能力的针对性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发展能力。因地因人制宜,对于那些生存能力极度低下的贫困群众,依靠政府的扶贫政策进行“兜底”,帮助他们解决眼前的生计问题;对于缺乏一技之长而又有脱贫致富愿望的贫困群众,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政策和农技推广服务,向困难群众传授农业新技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围绕产业需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把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愿意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人选出来,进行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增强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注重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大多数贫困群众文化素质偏低,一些贫困家庭因为子女教育支出负担较重而“因学致贫”。对此,要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同步规划、实施、考核。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将教育资源重点向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推进学前教育向贫困村延伸。充分体现特殊关爱,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决不让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孩子因为贫困辍学。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千方百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帮扶力度,尽快普及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培育文明乡风,助力脱贫攻坚


当前,一些地方婚丧嫁娶讲排场、搞攀比,因为天价彩礼和红白事铺张浪费,一些贫困家庭人情负担较重甚至“因婚致贫”。对此,要加强文明乡风建设,遏制农村不良风气蔓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进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一约四会”建设,强化其在民间事务中的调解、监督与服务功能,用民间舆论、群众评价的力量褒扬社会新风、批评不良现象,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服务。坚持党员示范、干部带头,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广大村民提高科学文化素养,传播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农村公共文化供给途径和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不同群众的多元文化需求。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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