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制度建设迈上更高台阶

发布时间:2018-08-28 11:16:24  |  来源:解放日报  |  作者:张保权  |  责任编辑:申罡

作者: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保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特色、明显优势和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改革开放40年来,制度建设对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抓手。

结构和层次更清晰

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着党的建设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展开,有力地促进了政党关系、党政关系、党法关系、政社关系和政企关系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运作。

党的十二大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制度建设指明方向;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党的十四大报告决定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报告确立了基本经济制度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进入新世纪以来,制度建设的视野更为开阔,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谐社会的多维向度发展,并努力实现良性互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把这个“有机统一”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体化为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使得制度建设的结构和层次变得更加清晰。

妥善处理三个方面的关系

制度建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主要是妥善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制度创新与制度建设的关系。改革开放每向前推进一步,都伴随着制度的创造、成长和发展。其中,我们始终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实现了对现代民主政治理念的合理继承、改造和发展;经济领域的市场经济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政治领域的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国家监察制度等应运而生。

制度理念、制度形态与制度体系的关系。制度理念上,始终坚持民主与法治导向,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把适度分权、保护人权等放在突出位置,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制度形态上,注意发挥制度、法律、体制、机制、政策的综合作用,灵活运用治国理政的重要杠杆和工具。制度体系上,注重党内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的均衡与协调发展,着眼于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在各领域、各层次、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中,党的领导是核心,人民当家作主是关键,依法治国是基本立足点。只有把这三个支点的综合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我们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越来越周密、精细和管用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建立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纪检派驻制度、巡视巡察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为推进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和议事决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有力地提升了党建科学化水平。

当前,党和国家各方面制度的系统性、完备性和协调性大幅提高,社会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对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随着国家制度体系越来越周密、精细、管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特别是,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社会建设既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把社会建设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整体视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鲜明特征,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也强化了党、国家、社会之间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成为党和国家推动制度建设迈上更高台阶的行动指南。面向未来,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总之,40年来,制度建设成果丰硕;下一步,制度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坚持和巩固根本制度、深化和拓展基本制度、健全和完善法治体系、创新和发展具体制度,进而不断增强整个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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