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认识大数据发展的五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06 15:11:30  |  来源:学习时报  |  作者:王路  |  责任编辑:申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集体学习时指出,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深入了解大数据发展现状和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我国大数据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正在成为当下最热门的词汇。一方面,作为一种特定的信息技术类型,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及其在科技、经济乃至文化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发了各行各业的热捧;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特定的认知视角及其尺度,大数据也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看待世界的角度和理解生活的方式。毋庸置疑,大数据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大数据不是万能的,也有其自身的劣势和负面影响。因此,面对奔涌而来的大数据洪流,我们有必要保持一种超前的理性,既积极助推发展又冷静思考应对。

多方面提升辨别大数据信息的能力

多方面提升辨别大数据信息的能力,必须多方面加强大数据建设,提高辨别大数据信息的能力。一方面,政府要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支持相关机构、企业积极布局大数据建设,合理改造和完善IT基础设施、云计算技术、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基础设施,打造扎实的大数据硬环境和软环境。另一方面,政府、企业、研究机构、高校要积极资助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大数据前沿技术研发,培养大数据专业人才,合力打造技术过硬的大数据人才队伍,同时加强大数据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提高全社会判断和辨别大数据信息的能力,防止盲目的数据崇拜。

多层次保障信息真实性

大数据具有相对模糊性,包含一些虚假不实的信息。在大数据时代,信息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渠道多样化,信息扩散能力更强,在传播过程中极容易产生数据造假的现象。信息的不当传播不仅会导致各种不道德行为和犯罪的发生,最重要的是,大数据信息包含很多个人隐私,一旦泄露,发生不实传播,后果将是致命性的。因此,要积极倡导信息的科学传播、健康传播,净化信息传播环境。第一,推动大数据技术走向成熟,加快大数据自身完善,从源头上过滤掉虚假数据,避免不实信息的产生,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第二,制定配套的信息传播监管机制,政府、各机构、个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对信息的流向进行监管,以确保信息传播渠道正规,传播内容正确。第三,明确信息传播中的权利和责任,避免出现有人传播、没人负责的现象,一旦发生信息不当传播的情况,必须进行问责和惩治。同时,个人也要提高辨别数据真伪的能力,避免信息误判。

妥善处理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的关系

数据资源的共有共享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高效、便捷、可量化的维度,同时也为数据泄露开启了便利之门。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可谓是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人们在大数据面前成为“透明人”,个人信息安全面临多重困境,需要从法律维度、技术维度、伦理维度共同维护信息安全。在法律层面,立法是基础更是关键,要推动建立大数据法律体系,在《数据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解释条例,呼吁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出台,提高大数据法律体系的权威性,破除大数据使用的“灰色地带”。在技术层面,加强大数据隐私保护技术和访问控制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通过具有针对性的技术手段的介入,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线。在伦理层面,积极构建社会伦理道德观,强化主体的道德责任感,对技术和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进行补充。只有法律的强制性、技术的刚性、伦理的柔性协同保障,才能使信息安全得到全方位的维护。此外,个人应该提高隐私安全意识,在信息共享和传播的同时主动有意识地避免关键数据,共同维护隐私安全和数据安全。

积极应对生活世界的不确定性

大数据对社会生产生活带来的深度影响还在于,它在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重塑社会文化形态并引发社会结构的新变化的同时,也愈益广泛地造成了社会发展和社会心理的不平衡问题。大数据时代的焦虑具体表现在对时间的焦虑、对信息的焦虑、对生存的焦虑、对社交的焦虑等方面。面对焦虑问题,应当承认生活世界的不确定性,积极应对社会焦虑。因此,要理性看待大数据时代人们对“快速”的要求,适当为工作和生活减速,把握好“快”与“慢”的节奏;提高个体的信息认知能力,明确实体生活和虚拟生活的界限,避免陷入“信息茧房”;弱化互联网塑造的交往方式,重新回归中国人的情感连接和情感治理;理性分析和判断生活世界的不确定性,积极应对和化解世界的不确定性,从中寻找我们的平常心和定力。焦虑是生存性的,是不可避免的,焦虑并不一定是坏事,只有冷静应对大数据时代的焦虑,才能在大数据时代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深入把握大数据的文化意义

从社会学角度看,数据是社会的产物,其收集、分析、应用都是人与人在符号层面上的互动,负载了人的关系、价值和情感,说到底,数据所承载和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此,数据的本质乃在于它是关于“人”的符号,其中所蕴含的文化意义是从根本上需要掌握的。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互动大多以数据为载体进行,虽然方便高效,但是如果人的行为都被当作符号来理解,则缺少了活力和激情,冷冰冰的数字代替了温情脉脉的社会交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渐疏离。我们不能脱离大数据生长的土壤——人及其社会的价值本性,否则会本末倒置,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大数据全面纵深发展的过程中,既要继续推动大数据技术创新,又要高度重视大数据的文化意义,只有两者兼顾,才能更好地发挥大数据的社会价值。

当前,大数据的热度持续攀升,带动了经济、科技、教育的发展,正在给社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广阔的创新生长点。但是,“数据是一把双刃剑”,只有理性对待,才能推动大数据更好发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