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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政府需要完善海归创业的法律环境

发布时间: 2015-08-18 14:35:21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王琳互动    责任编辑: 王琳_观点

中国网讯 (记者 王琳 实习生 王瑟)8月16日,由欧美同学会和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主办,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承办的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论坛在北京万达索菲特酒店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竺、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中国侨联副主席李卓彬、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刘延国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并做了主旨发言。

本届论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题,充分探索、总结了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拓展发展机遇的新趋势、新经验、新成果,汇集了海内外留学人员以及参会嘉宾的真知灼见,为留学归国人员群体提供了一年一度的联谊交流的高端平台。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围绕中国如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服务于海归人才创业提出了几点建议,其要点如下:

不管是老海归还是新海归,回国创业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不适应国内环境。绝大多数的海归都是从市场经济和法制特别完善的国家回来的,他们很熟悉这些国家的运作规律,但是一回到中国,就马上就被中国的国情所困。中国的国情,特别是法制方面的国情,给海归回国创新创业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应该予以肯定的是,中国整个的法制环境还是在不断地进步的,虽然现在仍然有非常多的问题,但很多基本法规已经得到了通过。特别是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实施和完善,为海归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打下了很好的制度基础。中国的法律需要更注重人性,更尊重人格,更尊重个体生命的价值和个体权利的价值。在中国,法制不仅仅是意味着建立了完整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这些法律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因此,从法律方面来讲,我国还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一步服务于海归人才的创新和创业。

第一、要着力于培养具有法律意识的地方官员。在实践中,有些地方上的市长、县长、区长经常会忽视相关的法律制度,阳奉阴违,给海归人才回国创业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只有尊重人的环境,尊重人的生命财产以及人的价值,才会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回国创业。

第二、创新创业的相关制度环境要得到完善,这是我国急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已经被纳入到了十三五规划当中,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把精髓,也就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创新,在制度层面上以及法律层面上落实。我国的法律应该更加关注和重视学习型创业和原始型创业,在原始的制度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举个例子,现在从世界和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中可以看出,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创新最多,而海归回国创业,基本也集中于这两大行业之中。然而我国恰恰是在金融衍生品和“互联网+”等方面的法律最为缺乏,跟进速度最慢,因此我国的法律在这些领域无法保障海归人才的知识成果。诚然,最近国家开始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做了一些工作,比如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股权众筹的指导意见。但这些意见都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上升到如何更好地鼓励创新、激励创新的层面,它更多的还是处在监管的层面。因此在十三五规划中,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和制度。

第三、要保护海归人才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纠纷是现在大多数海归遇到的最大的法律上的问题。我国需要进一步出台法律,保护海归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社会产权,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系统。如果能够把海归人才的知识产权保护好,那么它将会对海归回国创新创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它能够更好地激励创新,并推动整个社会创新激励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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