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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库建设应注重专业性与公共性的统一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 作者: 余敏江 | 时间: 2016-08-26 | 责编: 毅鸥

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和随之而来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使中国对高水平的质量型智库和智库思想市场的需求迅速增长。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提出,将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功能。这对新型智库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新型智库专家需要具备很高的专业性。在公共决策越来越依赖于“技术”、“专业性知识”等理性化要素的今天,“理性模型”成为解释公共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的新框架。智库专家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广泛进入了政策议程。作为专门从事思想创新和知识生产的知识密集型组织,智库无疑依赖于一支高素质的专家队伍。智库在决策咨询中是否能够发挥作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与智库专家是否有高质量、专业化的研究成果分不开。可以说,高素质的专家队伍是智库生存和发展的生命力所在。不过,智库专家不同于一般的思想型专家和学术型专家,智库专家要有深厚的研究功底和高深的专业知识,又不能囿于纯理论研究,而是要对国家战略和现实政治有充分了解,注重对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密切相关或者迫切需要做出决策的问题保持敏感度和注意力,所输送的学术研究、科学观念和政策建议应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质量和严谨至关重要,对一家智库来说,最糟糕的莫过于被人认为是不可靠或草率的分析意见的提供者。在保持高质量和严谨的同时,智库专家还要能够将专业知识用通俗化、简单明了的语言表达出来,便于对媒体和公众进行有效的思想传播,增强咨政建言的实效性。

立足于当前的实际需要,提高新型智库的专业性,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军人物和研究团队建设。因为,领军人物学术声誉越高、关系网络越大,其所带领的智库就越有影响力,而这又能够提高其咨政建言的分量。除了领军人物外,智库还需要有一支具有较高水准的稳定的研究团队,这需要创新政策研究人才的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文化积淀、人才发展规划和愿景,培养和吸收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各类优秀人才。

另一方面,新型智库需要具备很强的公共性。相对于政府官员和民众,大多数智库专家更有可能以“客观中立”的角色出现并提供思想和知识,但是专家的“客观中立性”可能仅仅只是一个假设。决策咨询的实践表明,智库专家亦有个人利益压倒公共利益的倾向。智库专家既有可能被利益团体所捆绑,成为被管制者用以捕获管制者的“工具”,也有可能被政府所雇佣,提供“政府定制的专家意见”,甚至沦为政治的宣传机器或政府决策者的传声筒,从而使自己陷入伦理困境。事实上,新型智库的决策咨询应是协助公共部门有效推进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公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发展的措施和手段。因此,新型智库的专家角色,不仅是定位于政策专家、政策助手的角色,而且还应该是实现公益的服务者、分享治权的行动者、促进共识的协调者。也就是说,智库专家在决策咨询过程中,不能只化约为面孔模糊的专业人士,而也应该是社会中具有特定公共角色的个人。智库专家必须坚持公共性,首需考量的也是政策问题取向的公共性。公共性,不仅意味着智库专家决策咨询的客观中立,更重要的是依据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将政治领域的一系列价值,诸如公平、正义、代表性、责任、民主等贯彻到决策咨询过程中。

由于新型智库的决策咨询是一项涉及民众的公共性活动,确保新型智库的公共性需要通过民主、开放的方式来解决。首先,智库专家要有一种双重角色意识,既是某一领域的专家甚至是学术权威,又是令人称道的知识分子。智库专家要以高度的人文关怀对从事的政策研究可能带来的实践后果进行深刻反思。其次,政府决策者与智库专家要建立良性的沟通对话机制。政府为保证智库专家研究的独立价值,需要将财政拨付和项目委托中出现的契约关系设计成政府决策者与智库间相对对等的规约条文,避免成为论证政府所欲求的决策方案的工具,成为政府资源俘获的对象。同时,建立决策咨询承诺机制。承诺制是新型智库就政府提出的各种问题的最终解决时间和可行方案进行承诺,反映的是新型智库对涉及民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之真实表现、深层原因及解决方案,表述科学、客观、富有逻辑,向政府决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再次,智库专家和社会公众之间也要进行平等对话。公众参与既可以为智库专家理性的运用提供更具体的信息和角度,也可抑制专家理性的滥用。智库的角色之一恰恰是为公共讨论让渡并拓展空间,如果只让那些深谙政策知识交流之道的人士进入,则其实走向了智库“桥接”功能的反面。在公共对话中,公众是作为咨询专家的“对话者”存在的。“公众判断”始终是“专家判断”的重要参照系。当专家和公众发生认知冲突时,决策者将不得不重新检视专家意见的“理性化”水平。咨询过程中,专家承担着说服公众接受自己观点的任务,而这一说服过程也意味着知识的扩张和理性的提升。最后,实行对智库专家的审议公开。针对可能出现的智库专家的“道德风险”,通过对决策咨询过程加以公开,来强化针对智库专家行为的监督机制。这也会加大政府和利益团体控制决策咨询过程的难度,压缩各种“私下交易”可能存在的空间。

总之,智库专家作为知识分子中的特殊群体,应该是“专业性”和“公共性”兼而有之的“结合体”,既是某领域的专家,又是国家利益、社会正义的捍卫者和公共关怀的重要构筑者。如果只有专业性,而没有公共性,就会使智库专家深陷于权力话语的隐性规训中,丧失公益精神和公共责任。如果只有公共性,没有专业性,就无法建立有效的知识体系,智库只会变成戴着面具的游说者。新型智库建设应注重“专业性”和“公共性”的统一,使两者两相无涉且相互补充,尤其要在“专业性”基础上增强“公共性”的影响和效果,真正将新型智库建成有担当、有品位、有成效的高端智库,为政府与社会提供具有高瞻远瞩的大谋略与充满真知灼见的大智慧。

  (作者系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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