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卫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博士后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序言的形式载入宪法。这是继党的十九大被写入党章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首次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升为新时期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与奋斗目标。“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入宪,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的高度肯定与确认,同时也愈发凸显出新时代中国外交放眼全球、心系全人类的广阔胸怀与使命担当。
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开创新局面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也是制定和执行外交政策的根本遵循。与此前各版本的宪法文本对比后不难发现,此次“人类命运共同体”入宪是现行“82宪法”公布施行30多年来,首次对其中有关外交政策的内容进行重大补充与完善。这一显著变化无疑与新时期中国外交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息息相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锐意创新,积极进取,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取得一系列重大成绩。其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无疑是最具里程碑式意义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上,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宪法条文的形式明确为我国“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的最终目标之一,极大地拓宽了中国外交未来前进的视野与路径,有助于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断开创新局面。
体现负责任大国的全球胸怀与担当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持续性崛起始终为世人所瞩目。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力量对比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加快,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步伐,稳步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与此同时,中国也敏锐而深刻地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自身的发展必然要与世界各国的发展相伴而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终实现也必然会与全人类的共同命运休戚相关。
身处当今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世界,中国要实现最终崛起,必须时刻秉持共同体意识,将中国的发展与世界各国及其人民的命运紧密相连。“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宪法,是中国首次以国家的名义和宪法的权威性为依托,对世界和平、发展以及全人类命运等作出的庄严宣示与承诺,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全球性胸怀与使命担当。
回应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的新关切
冷战结束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后,中国的加速崛起不断改变甚至重塑着当今时代的国际格局。客观而言,面对一个力量日益壮大的中国,国际社会的反应也正趋于多元化:期待、关注、忧虑乃至对抗……上述不同反应的出现表明,中国有必要针对国际社会的关切作出清晰而有力的回应。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入宪,标志着中国正式以国家最高行动纲领的形式,将新时期中国的发展与对外政策进一步确定化、路径化、目标化。不仅能够确保外交政策的连贯性、稳定性、创新性,而且还能最大限度地稳定国际社会针对中国崛起的预期,打消不必要的疑虑,打破“国强必霸”的旧式逻辑。
护航“一带一路”倡议行稳致远
“世界那么大,问题那么多,国际社会期待听到中国声音、看到中国方案……”面对国际社会的殷切期待,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首次对外正式提出命运共同体理念。同年9月和10月,“一带一路”倡议应运而生。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习近平主席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球政党大会上明确指出,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就是要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5年来,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感召力的不断增强,“一带一路”也相应地成长为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大的实践平台。此次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意味着中国从国家意志的层面确立了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长期路线图。未来,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护航下,“一带一路”倡议必然能够更多地将中国发展的机遇惠及全球,进而推动全人类发展成果的共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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